『壹』 浙江寧波2013年對工傷傷殘十級賠償 如何計算工傷前12月工資平均 2700,,我廠里沒有給繳納社保。
如果廠里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如下工傷待遇都由廠里支付:
1、 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按當地的標准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准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計算:本人工資X停工留薪期月數=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
計算:2700X7=18900元
4、解除勞動關系,廠里要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浙江省的標准,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各為2個月,2011年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977元(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一般在今年4、5月份公布)
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977X2=5954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977X2=5954元
另外,廠里不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廠里支付經濟補償,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貳』 我受了工傷但公司給我交的社保基數很少和實際工資不一樣不知道怎麼辦
現在的很多企業為了少掏錢,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標准繳納社保的,和實際工資差距很大的,你可以去找企業管理人員協商解決,如果不行試試仲裁吧。
『叄』 2019年12月出的工傷九級傷殘賠償社保基數從哪年算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傷九級傷殘,九個月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按照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計算的,不足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60%計算,不得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肆』 社保中工傷繳費基數
按規定是這樣的。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應該按照員工工資來作為標准,
最低社保繳版費基數權>工資﹤最高社保繳費基數,按照員工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工資≤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按照最低社保繳費基數;
工資≥最高社保繳費基數,按照最高社保繳費基數。
工傷保險繳費是比較復雜的,建議咨詢51社保網這種社保代理公司,或者當地的社保中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2019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什麼是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專社會保險屬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
社保繳費基數越高,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多,可供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每年的4月或者7月,每個地方的社保局會根據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進行一次社保基數的調整。
調整後有什麼變化?
國家陸續公布了一些省市的調整情況,現列舉以下五個省市的最新社保基數數據。
社保基數怎麼算?
以深圳為例,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項社保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基數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8348元/月的標准計算。
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
以最新標准
按下限2200元來算一下
你每月要繳多少社保費吧?!
深戶一檔
個人繳納部分:
2200×8%+5009×2%+2200×0.5%=287.18元
(註:個人無需繳納生育險和工傷險。)
企業繳納部分:
2200×14%+5009×6.2%+2200×0.42%+2200×0.45%2200×0.9%+8348×0.4%=690.89元
五險合計:
287.18+690.89=978.07元
『陸』 浙江工傷保險能賠多少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准又稱浙江省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浙江省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主要參考法規、規章
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
具體賠償項目、標准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1款、第2款、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准: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准支付(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5%確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8條;
4、備註:浙江省社會保險實施市級統籌。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准: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准支付(原則上參照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
2、要求: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8條。
4、備註:浙江省社會保險實施市級統籌。
(四)康復治療費
1、標准: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五)輔助器具費
1、標准:按照各統籌地區規定標准支付。
2、要求: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持工傷認定結論、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配置確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六)停工留薪
1、標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七)護理費
1、標准: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
(八)生活護理費
1、標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9條。
4、備註:生活護理費自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發布次月起調整。
(九)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准: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4條,第9條。
4、備註: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享受的傷殘津貼的調整辦法,參照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未參加工傷保險且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傷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工傷待遇。
(十)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准:(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經傷殘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傷殘為30個月、六級傷殘為25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30個月、六級傷殘為25個月。
2、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5條。
4、備註: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20%;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且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十一)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准:(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0個月;八級傷殘為7個月;九級傷殘為4個月;十級傷殘為2個月;獲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0個月;八級傷殘為7個月;九級傷殘為4個月;十級傷殘為2個月。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浙江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5條。
4、備註: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20%;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且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柒』 社保怎麼查工傷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局對單位的情況是有保密的義務的,所以你以個人的名義是不可以查的,你只能查自己的社保情況,你持身份證到社保局是可以查詢自己的社保,包括工傷保險的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