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微企業的社保費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期間,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免徵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⑵ 社保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4555社保優惠政策:
就業援助對象包括: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中有就業願望和就業能力的人員。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方式,對補貼對象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按繳費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以月計,一般最長累計不超過3年。
據了解,按照省人社廳《關於確定2013年全省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的通知》要求,補貼對象為具有城鎮戶籍,在市本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通過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且當年簽訂靈活就業協議的,女性年滿45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上的「4555」人員。
「4555」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人員身份證年齡與檔案年齡不符的,以身份證年齡為准。
「4555」社保補貼政策調整後給申領人員增加了選擇繳費的檔次,但仍有許多人對於享受社保補貼與其他優惠政策的沖突問題理解不清,從而拿不定主意是否申領。
二、4050社保優惠政策
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具體辦法按《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社保補貼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請享受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並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滿40周歲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滿50周歲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靈活就業後,及時申報就業,申請人已辦理託管或建立社保檔案,並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保(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貼。
享受時限和補貼標准:
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時間從2008年9月開始,最長不超過三年。補貼標准為申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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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社保補貼
申請社保補貼所需的條件:
1、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距法內定退休年齡三年或容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規定的,必須已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確認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含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
3、已經辦理靈活就業就業登記備案手續。
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
第一條 為了鼓勵支持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06〕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各類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第三條 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是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第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
⑷ 企業社保補貼
社保補貼
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具體辦法按《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請享受一定額度的社會保險補貼: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並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6]89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集團),計劃單列企業、中央在京單位及各類用人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06〕4號)文件精神,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就業,鼓勵支持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現將《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
2. 中、重度殘疾人劃分標准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
第一條 為了鼓勵支持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06〕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各類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第三條 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是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
第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
(一)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滿35周歲、男滿4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二)用人單位招用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4050」失業人員,享受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專項補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中財政已安排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除外),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 「4050」失業人員,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外,每招用1人再給予一次性的崗位補貼。
(三)用人單位招用中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招用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中、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外,每招用1人再給予一次性的崗位補貼。
第五條 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後,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代扣代繳個人應繳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按以下標准計算:
(一) 基本養老保險補貼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補助20%。
(二)失業保險補貼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補助1.5%。
(三) 基本醫療保險補貼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0%為基數,補助9%。
上述補貼標准遇本市進行調整時,按新規定執行。
第六條 社會保險補貼採取「先繳後補,一年一補」的方法,即: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局」)辦理招用備案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履行勞動合同每滿1年後,於次月1日起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局提出申請,市勞動保障局按規定審批。
第七條 崗位補貼採取「先期安置,分期撥付」的方法,即:各類用人單位招用「4050」失業人員和中、重度殘疾失業人員,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履行勞動合同滿1年後,於次月1日起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局提出申請,經市勞動保障局批准先補助3000元,待履行勞動合同滿2年後,再次補助2000元。
第八條 首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單位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報告;
(二)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還應當提交《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證書編號SFXXXXXX);
(三)被招用失業人員的《北京市城鎮人員就業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再就業優惠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書(原件審核後退回);
(四) 用人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花名冊》(樣式附後,以下簡稱《花名冊》);
(五)《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樣式附後,以下簡稱「繳費證明」);
(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審批表》(樣式附後,以下簡稱《審批表》);
(七)申請補貼時上個月職工工資發放表和會計憑證及復印件;
(八)勞動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再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單位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報告;
(二)前次申報的《審批表》、《花名冊》以及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批復復印件;
(三)本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審批表》、《花名冊》及繳費證明;
(四)申請補貼時上個月職工工資發放表和會計憑證及復印件;
(五)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第十條 區(縣)勞動保障局收到用人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申報材料後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於每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市勞動保障局。市勞動保障局核准批復後,按照有關規定撥付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資金。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第六條和第七條在規定時限內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可在規定截止時限後的12個月內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經批准後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將撥付的崗位補貼資金用於擴大再生產購買所需設備、物資和辦公用品,單位職工的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方面的開支。
第十三條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區(縣)勞動保障局應加強對用人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政策指導,嚴格按規定審核材料。
第十五條 市、區(縣)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對使用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由區(縣)勞動保障局、財政局負責追回全部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區(縣)勞動保障局濫用職權,違反規定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依法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2006年7月1日前,用人單位按照《關於印發〈招用失業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3〕39號,以下簡稱「39號文件」)招用失業人員的,其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可按照39號文件有關規定繼續執行;7月1日前經市勞動保障部門批准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用人單位,其剩餘補貼期限按原批准期限執行。
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審批表 (表略)
用人單位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花名冊 (表略)
招用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匯總表 (表略)
附件2:
中、重度殘疾人劃分標准
一、中度殘疾人包括:
(一)視力殘疾中的一級低視力、二級低視力;
(二)聽力殘疾中的二、三級;
(三)言語殘疾中的二、三級;
(四)肢體殘疾中的二級;
(五)智力殘疾中的三、四級;
(六)精神殘疾中的二、三級。
二、重度殘疾人包括:
(一)視力殘疾中的一級盲、二級盲;
(二)聽力殘疾中的一級;
(三)言語殘疾中的一級;
(四)肢體殘疾中的一級;
(五)智力殘疾中的一、二級;
(六)精神殘疾中的一級。
註:1.本《標准》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試用)》進行劃分;
2.殘疾類別、等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認定為准。
⑸ 社保稅減免政策,有具體文件嗎什麼類型企業可以減免社保稅
還沒實施呢吧?敬請期待吧
⑹ 創業補貼的社保補貼要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
公司正常經營滿6個月後,, 社保正常繳納滿3個月後即可,申請,來了解下以下創業補貼吧,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中畢業學年內的在校學生及休學創業的;
2、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
3、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
4、登記失業人員;
5、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6、隨軍家屬;
7、殘疾人。
註:4~7需是深圳戶籍,1~3無戶籍要求
二、補貼項目
1、創業場租補貼;
2、初創企業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
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三、補貼金額
初創補貼:1-1.5萬/人,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
社保補貼:500-600元/月,最多補3年。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員工交社保滿6個月,3人以內,補貼2000元/人給企業,超過3人,每增加一人,補貼3000,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
場地租賃補貼:滿足要求在基地內,最多可申請2000多/月,其餘地區,每月可補500左右。最長可補3年。
創業免息貸款:最滿足要求,高可申請30萬無息貸款。 詳細了解可咨詢。
⑺ 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重慶的企業社保最低只繳納425了,這是國家對企業的減負而放出的一些補貼政策,當然,具體的情況需要專業的公司和人員結合公司情況和政策才能夠進行補貼。具體可以詳情我。
⑻ 針對大型企業的社保費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湖北省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免徵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非湖北省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⑼ 什麼是困難企業社保優惠,有什麼條件
一、困難企業認定的審核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在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核,參加審核的市級有關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簽署意見後的困難企業的認定材料返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困難企業認定後的材料返回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並報市政府備案。
二、困難企業認定的例會制度
建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制度,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定期主持召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召開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通知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
三、困難企業認定的責任落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認定工作要確定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要參加困難企業認定例會,代表本單位簽署審核意見。
四、困難企業認定的工作配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省政府、市政府有關社會保障優惠政策的規定,把穩定就業作為當前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通力配合,切實做好睏難企業認定工作。
一、單位新參保登記申報 1、 參保單位提供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工商登記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證件(辦事處才提供); (5)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即:勞動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證明企業經營狀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8)用於拷貝社會保險參保業務表格及資料的U盤一個; 備註: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非法人單位須另提供其所屬法人單位對該非法人單位出具的參保委託授權書。民辦非企業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等有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 2、參保單位到社保局領取並按要求填制《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須提供紙質和電子資料)、《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以上表格均一式兩份,可在XX區社保局網站上下載) 3、 參保單位帶齊所需紙質及電子資料到社保局參保管理窗口審核 (1)辦理人員審核單位所交紙質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填寫的《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2)校驗參保單位報送的電子文檔(《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是否規范; (3)經審核合格,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