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規模納稅人必須給員工交社保嗎不交行嗎如果必須交,可以最少交幾個人的社保
只要是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就必須依法繳存社保。
不交社保的用人單位,社保部門會對其責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將面臨行政罰款。
至於參保人數,沒有限制,只要是與該單位發生勞務僱傭關系的,都要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1)開小公司能不給員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㈡ 為什麼中小企業不用和員工交社保
沒有這個說法
之所以會有這個情況,是因為部分企業守法意識淡薄,員工維權意識不高。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其勞動者參加社保五險,否則單位違法會被處罰。與企業規模沒有任何關系。
㈢ 小公司不交社保怎麼辦
根據社保法規定在我來國境內注冊的自企業、事業、機關、社團等都應參保。沒有對企業規模作出規定,所以既是企業就必須按要求參保;至於有無扶持或相關優惠政策要看當地政府有無相關政策;即使有,那也是政府出資替企業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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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私人的小公司可以不給員工上保險嗎
不允許的,國家規定任何企業都必須給員工參加社五險的,就算員工要求不參加社專會保險,單屬位都有義務強制員工參加的,這個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如果查出有不參保情況屬於違法經營,需要企業罰款或整改的。因為社保是強制性參保的,不是自由參保的。所以企業必須給員工參保。企業對於監督和執行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㈤ 私人小公司不給上五險怎麼辦
您好,
1、如果是合法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違反了社會保險法與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同時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
2、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
3、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㈥ 無員工小公司必須交社保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您是有限公司,那你是必須要為員工交納社保的,如果您不想交納社保,只能建議你取消或者注銷公司,然後改成個體工商戶,只要交稅就行了,可以不交社保,就說自己小本買賣下面沒有員工,就可以了。這是我的支付寶號,直接付錢吧。哈哈!
㈦ 剛成立的一家小規模企業,還沒招到員工,法人已購買社保,已核定社保為一人,能不購買社保嗎
剛成立的公司法人已經購買社保,是不需要繼續在該公司名下繼續購買社保的,但是如果招聘了其他員工,則需要為該員工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開小公司能不給員工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㈧ 小企業不給員工買保險違法嗎
建議這位朋友選擇來一個正規的自公司服務, 您從大公司往小公司好跳槽啊。 如果起點就是小公司的話, 以後求職會有很多的不利因素的。
因為公司規模較小, 盈利能力較弱, 所以為了壓縮和節省成本一般都不會給員工上保險, 這是現狀的一些事實。 不過, 如果被員工舉報的話, 可以要求他上保險, 可是如何保障公司的持續盈利呢? 如果不能盈利, 社保時斷時續,對您個人不也是有影響么?
建議找到更合適的公司去考慮發展的問題吧。 朋友!
㈨ 小微企業可以不給員工交社保嗎
任何企業都要給員工交社保,這是義務。
㈩ 公司是小公司,未按勞動法,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嗎
公司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隨著《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頒布實施,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成為落實職工社會保障的重要措施。然而,雖然法律一再規定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社會保險,但是,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的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第一、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勞動法》第三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等法律法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第二、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由於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保險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補繳。如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補繳的,勞動者就無法獲得社
會保險待遇。那麼,單位的違法行為就給勞動者造成了實際的損失,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因此,單位不交社會保險又無法補繳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