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職工繳納基數為8%,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標准還是按照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標准
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如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則是7086元,比2014年的6463元增加623元。
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確定,即21258元,比2015年的19389元增加1869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即2834元,上漲249元;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即4252元,同比增374元。
(1)社保繳費基數為上年月平均工資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統計局昨天公布了2015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這意味著與之聯動的今年本市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也將隨之調整,2016年的繳費上限比2015年增加1869元。對在職職工個人來說,養老險最低月繳費標准同比漲20元,最高漲150元。
本市昨天公布2015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與其相關的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等均會照此標准進行調整。
⑵ 2019年社保上年度工資收入申報中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是填什麼數字的是填實際工資還是社保基數
保險小編幫您來解答,更自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工資總額平均數,除以其每月參保職工的平均數確定。其中,用人單位上年度生育保險的繳費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計算生育津貼基數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⑶ 社保繳費基數是等於上一年度的實際月平均工資嗎上一年11月份才進公司,實際平均工資該怎麼算呢
一、去年11月進公司,11、12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去年月平均工資。社保基數<月實際工資,是正常的。可查一下,社保基數應與合同工資一致。
二、該基數作為2017年交費基礎。如果簽字確認,那有責任。可對照確認的基數是否與去年11、12月的平均工資是否相同,若不同,可要求單位調整。單位說自願的而不補是不妥當的,關鍵是去年的交費工資與實際是否一致。不一致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改正。
(3)社保繳費基數為上年月平均工資擴展閱讀: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⑷ 社保單位以本單位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的意思
我們說的繳費工資,是指可以納入繳納社會保險費范圍的工資性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費工資就是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范圍內發放的工資。它的特點是依工資收入的實際情況而定,沒有上下限限制。而繳費基數又稱社會保險費費基,它是在繳費工資的基礎上用以核定單位或個人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礎數據。它的特點是其額度的高低有上下限限制,繳費基數上下限幅度的設定隨政策調整而變化。
繳費工資的確定實際上就是對職工工資總額的確認。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職工的哪些收入進入工資總額,哪些收入不進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每年繳費基數核定時,社保機構要求用人單位上報的是按《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後繳費工資,而不是繳費基數。這個繳費工資以上年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總額為基礎數據核定上報。上報數據既可以大於繳費上限,也可以小於繳費下限,只要是實際發生數就行。
以養老保險為例,2011年繳費上限是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為5667元,繳費下限是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即為1133元。如果某職工2011年符合工資總額統計范圍的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那麼他核定上報的繳費工資應為6000元,而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通過繳費系統自動生成的繳費基數則為5667元。
由此看來,繳費工資和繳費基數並不是同一概念了,其實不僅它們的本質函義不同,其管理的部門也是不同的。繳費工資的核定、申報是用人單位的義務,而繳費基數的確定則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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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社保基數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還是上一年1月至12月的平均收入,因1月份拿的工資是前年12月份工資
按國家規定,社保繳費基數是指上一年度應發工資的12個的平均工資,雖然1月份發的是前年的12月份工資,但發放時間屬於上一年度所發,因此繳費基數是上一年度內所發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並不是是指1至12個的平均收入
⑹ 養老保險職工繳納基數為8%,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標准還是按照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標准
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基數即認可你採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也認可你採用社會平均工資基數計算,這個沒有「必須」的指令。但是,如果你的上年度月均工資低於相應社保基數的最低限,即使你仍採用你的工資基數,社保也會自動為你上調至最低限額。
所以,根據你上述所說,最終結果應該是採用1400*8%。
⑺ 社保申報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度可以嗎
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上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而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60%-300%。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工作人員讓你填寫的3000元,就是他核準的數據(或者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而你實際的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你當月的工資。如果你的工資低於3000的60%,則按18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高於3000的300%,則按90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在1800-9000之間,則按當月實際工資為你的繳費基數。
希望這個回答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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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社保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不是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嗎
是指參保人員繳費年度的上一年度月平工資。如今天填寫是2012年7月19日,目前是處在2012年繳費年度(2012年4月-2011年3月),核定本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依據是參保人上一年度(即2011年度)月平工資。比如:該參保人上一年度稅險前工資總額為6萬元,則其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因此,您應該填寫的「確定繳費基數的月平均工資」即為5,000元。
⑼ 養老保險職工繳納基數為8%,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標准還是按照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標准
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企業都選擇最低標准,也就是1400*8%,
實際上,按規定如果你的專工資超過屬了1400,應該按你當月的個人工資的8%計算的!但是這樣操作起來非常麻煩!
所以如果你的工資沒有最低標准高,是按照最低標准扣,如果超過了,就按你的前面12個月的平均工資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