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社保首次申報時不按最低繳費基數交,而是所有人都按最低工資標准來交的話能否通過
您到當地社保機構咨詢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❷ 社保繳費不按實際工資按最低工資基數行嗎
社保是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如果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按照規定是要求:
工資高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
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現在大部分企業都只交最低基數,效益好的單位可能會交高點,普通的企業都是交最低基數的。
某種意義上來說算合法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交保險按最低社保基數還是按最低工資標准
保險繳費應該是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有可能大於最低工資標准.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你們地區平均工資的60%
❹ 社保費按最低工資標准交跟按實際工資交有什麼差別
如果你是公司員工,按照規定必須依據實際工資核定繳費基數的,如果你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那麼就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核定繳費基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社保繳費不按實際工資按最低工資基數行嗎
不可以,國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不足額繳費,是要受到處罰的,必須按照本人工資繳費,
❻ 交保險按最低社保基數還是按最低工資標准
交保險是按照你上一年的工資基數計算的,不是按照最低工資標准
❼ 社保基數是按基本工資算,還是按總工資(基本工資+提成)算。
社保繳費基數按單位申報的工資為准,即按勞動合同書的月工資為繳回費基數,但不得低於當地社答保繳費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否則,低於60%的按最低標准為基數,高於300%的按300%為基數計繳社保費。
❽ 員工社保按最低的來交,社保的基數是以員工工資作為基數的,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工資怎麼填,基本+其他
社保是按社會平均工制資的百分比來繳納,如社平工資是3000元,最低繳納60%,就是按3000元X60%=1800元來繳納社保。
公司簽勞動合同是以基本工資+其它,基本工資要明確填寫。(以上數字以各地區的工資標准為准)
希望你能看懂!
❾ 社保基金繳納基數,按照最低限還是按照基本工資
工資高於繳費基數的按照工資繳費;低於繳費基數的按照繳費基數繳納。
一般以上一年內度本人工資收容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 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 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 工資表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