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給員工買社保,需要帶什麼證件去買
需要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1)公司幫員工買社保出擴展閱讀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B. 公司給員工購買的社保標準是多少
一、社保標準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二、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社保保險中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2)公司幫員工買社保出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C. 公司幫員工買社保,公司和員工應該各出多少
社保金以員工工資為基數。計繳比例己有法規、政策規定,勞動局會要版求你企業提供員工工資權名冊,以此核定繳付數額。 由此,擬少繳只有二法:給員工定低標准工資,或造不實工資名冊。
2.如因員工不提供所需手續而無法辦理,需辦兩事:員工書面說明不能提供,附該說明書面報告勞動局〈社保所、勞動監察大隊〉。辦理此手續後可免責。
3.合同約定員工要求不參加社保或員工出具不參加社保自行擔責承諾書等方式,均不能免除企業不繳付社保金的法定責任,因現行法律制度的原則,在勞動法律關系中,法定〈法律規定〉大於約定〈雙方協商〉。故發生繳付社保爭議,企業必敗訴。
筆者所給答復,為最恰當適用法律且具操作性。問者如誠信,兌現承諾,筆者可再提供應對策略。
D. 幫助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的流程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流程:
一、公積金材料的准備
公司需要到單位就近公積金繳存管理部辦理公積金登記。
提交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以及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公積金登記申請表(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二、提交材料:
1、員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寸白底照片、個人信息登記表、社保增員
2、在其他單位曾經繳納過社保的職工填寫社保增員表即可。
三、辦理五險
由單位社保經辦人員(一般是人事專員或者行政代辦)帶單位社保證、公章、參保人員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統一辦理社保部門辦理之後,會下發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個月,有的是一個月。通過社保卡可以查詢個人社保繳存記錄
四、員工的住房公積金材料准備
提交材料:
1、員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由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加蓋公章後,統一提交公積金管理部門
3、單位提交清冊後需要到指定銀行為職工開立個人賬戶
(員工的公積金可以用來買房,租房等用途很廣。)
五、繳費
給員工的五險一金辦理好之後,根據當地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需每月去當地人社局繳納五險,公積金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
E.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怎麼交啊!
一、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一般是在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
要准備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 《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二、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三、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四、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五、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F. 公司如何給員工辦理社保
用人單位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等相關材料到所管轄的社保局進行登記。
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其次辦理參保人員增加:
填報資料:社會保險繳費人員增加名冊(需填寫參保人員身份證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
查驗資料:
1、勞動合同或其他錄用人員批准備案手續;
2、二等乙級革命上傳軍人,需提供《革命傷殘軍人證》;
3、外國人需提供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常駐記者證》;
4、港澳台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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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