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闆不給員工買社保怎麼辦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而用工屬違法,應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起至不滿一年,賠償員工雙倍工資。工作滿一年仍不簽勞動合同,應視同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按規定給員工辦理社保。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補辦社保等權益,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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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老闆不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
勞動法規定,企業有義務給員工繳納社保。你們老闆不給你交社保,你就拿著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卡去社保局和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你們老闆給你繳納社保,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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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他們犯法嗎怎麼處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一種員工福利,還有社保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單位不給職工交社保,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職工社保應該由企業進行繳納,企業社保費用由兩者共同承擔。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與員工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應在用工30日內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也就是說,合法用工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肆』 保險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怎麼辦
你要清楚,如果你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保險公司不會給你買社保的,因為保險代理人是一個代理的身份,不是公司體制內的正式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