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 每月個人繳費時間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每個地區繳費時間不一樣。
北京每月社保繳費時間:
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Ⅱ 杭州社保繳納時間規定
在登記當月或者次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依據《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職工形成勞動關系的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在登記當月或者次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出具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用於購房、落戶、入學和小客車調控管理等時,該職工勞動關系形成當月和次月的社會保險費,視為連續繳納。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地方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申報。用人單位連續三個月未申報的,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實地檢查並責令其限期改正;查無下落的,以公告形式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依法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並及時通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個人社保繳費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每年按規定的時間、方式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職工工資收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每月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本單位工資總額、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社會保險費數額。
2、社會保險費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當年新成立的用人單位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當年新增的職工,以當年第一個月工資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Ⅲ 社保個人繳費制度何時開始實施的
1992年。
我國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對新招收的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合同制職工個人開始繳納養老保險費,標准為本人標准工資的3%。
1991年6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自1992年開始(各省市起始時間略有差異,四川省是1992年4月),各省市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全面開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開始是按照標准工資定額繳納,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後,開始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
(3)個人社保繳費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Ⅳ 個人交社會保險要交多少年才能開資
一、個人交社會保險要交15年才能享受社保待遇。
1、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3、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費的計算: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三、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4)個人社保繳費時間規定擴展閱讀:
政策
社會保險費包括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
概念: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養老保險費納費人
具體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自由職業者、農民合同工。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
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解除勞動關系後續繳費人員繳費率為20%。 事業單位:對費率的規定因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具體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3、費率和計費依據
企業繳費費率為20%左右,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企業職工個人費率為8%,計費依據為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事業單位費率不同,職工計費依據為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為計費依據。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解除勞動關系後接續繳費人員的費率為20%,8%計入個人賬戶。計費依據為本人月工資收入。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費率為8%。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養老金的使用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具體的政策是由勞動部門制定和解釋。
(二)失業保險費
概念: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1、失業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失業保險繳費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部分費率為2%,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為1%; 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4、失業保險基金的發放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費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其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
概念:基本醫療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險費納費人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的費率在6%左右,職工個人的費率為2%。 企業繳費部分的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職工個人繳費的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小病或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大病或住院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四)工傷保險費
概念: 工傷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企業職工在遭受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傷害時,獲得醫療保障和經濟補償,享受職業康復權利,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制度。
1、工傷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立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立若干費率檔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經辦機構調整。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工傷保險金的使用
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職工因工緻殘的,按照《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生育保險費
概念: 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生育保險繳費
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
3、費率和計費依據
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生育保險基金使用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可領取下列生育保險費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產假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從懷孕到生育期間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及因生育直接引發感染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男方護理假工資。
Ⅳ 每年個人社保繳費時間
養老保險繳費的截止日期根據繳費人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屬於單位的,實行每月繳費申報制度,提前一個月申報,次月隨著工資發放同步扣發,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根據每個單位工資發放時間由單位統一繳存。屬於個人的,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檔級根據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確定,各地都不一樣。同時,每個地方征繳時間也有差異。而且,個人繳費有月繳、季繳、年繳可以選擇,一般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執行同一個繳費標准,繳費的截止時間依據個人選擇繳費的類型確定,同一個年度內繳費都有效,跨年度的要求比較高,超過年度截止時間的需要按照新的繳費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具體的年度截止時間各個地方有不同的相應規定,不清楚的可以電話12333咨詢。
1.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2.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3.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個人辦理社會保險有時間限制嗎
這要看是按獨立個人參保,還是城鄉醫保和城鄉養老。獨立個人參保按月繳納的是在工作日都可以辦理。
城鄉醫保和城鄉養老,這種一年繳納一次。 個人只能辦理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都不能辦的,流程如下1. 養老保險辦理流程:選擇繳納保險基數標准,填寫《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