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市餘杭區社保標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保險:根據《關於核准杭州市區調整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函》(浙人社函[2009]69號)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市區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調整為14%。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按省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醫療保險: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的通知》杭政辦[2017]6號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用人單位以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以下簡稱單位繳費基數),按10.5%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按規定劃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和大病保險基金。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的工傷職工,且未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以其傷殘津貼核發的標准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至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為止。
(三)用人單位給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屬地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計算單位繳費基數時,職工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第十三條在職職工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劃入職工本人的個人賬戶。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崗位的工傷職工,以本人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三)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個人不需繳納職工醫保費。
計算職工繳費基數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47號
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全省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
工傷保險:根據《杭州市工傷保險行業差別浮動費率辦法》
二、關於行業基準費率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杭州市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確定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杭州市區范圍內企業一類行業
0.5%,二類行業0.8%,三類行業1.2%。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0.7%,二類行業1.0%,三類行業1.4%
。基準費率可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於費率浮動
(一)企業為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下浮動,浮動標准為0.1%
,最多浮動一檔。企業為二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0.1%
,最多浮動二檔。企業為三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0.2%,最多浮動二檔。
市區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4%;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6%,最高浮動費率為1.0%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8%,最高浮動費率為1.6%。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6%;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0.8%,最高浮動費率為1.2%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1.0%,最高浮動費率為1.8%。
(二)費率浮動由各工傷保險預算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上年工傷保險費用支出占繳費總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收支比例)確定,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超過
100%的,實行向上浮動;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為零的,實行向下浮動(見附表)。
(三)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的7月份。
生育保險: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杭政辦[2011]22號)有關規定,並經2013年8月30日市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區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8%調整至1.2%。
㈡ 餘杭2016年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社保一般復是單位和制個人按照比例繳納。繳存基數可以到社保局查詢。
社保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㈢ 最新杭州市區,餘杭區社保繳納比例的政策文件
養老保險:根據《關於核准杭州市區調整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函》(浙人社函[2009]69號)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市區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調整為14%。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按省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醫療保險: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的通知》 杭政辦[2017]6號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用人單位以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以下簡稱單位繳費基數),按10.5%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按規定劃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和大病保險基金。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的工傷職工,且未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以其傷殘津貼核發的標准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至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為止。
(三)用人單位給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屬地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計算單位繳費基數時,職工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第十三條 在職職工按以下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劃入職工本人的個人賬戶。
(二)因工緻殘退出生產崗位的工傷職工,以本人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三)在職職工中的退役六級及以上殘疾軍人個人不需繳納職工醫保費。
計算職工繳費基數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省平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於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47號
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全省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
工傷保險:根據《杭州市工傷保險行業差別浮動費率辦法》
二、關於行業基準費率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杭州市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確定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杭州市區范圍內企業一類行業
0.5% ,二類行業 0.8% ,三類行業 1.2%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 0.7% ,二類行業 1.0% ,三類行業 1.4%
。基準費率可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三、關於費率浮動
(一)企業為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下浮動,浮動標准為 0.1%
,最多浮動一檔。企業為二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 0.1%
,最多浮動二檔。企業為三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向上或向下浮動。浮動一檔標准為 0.2% ,最多浮動二檔。
市區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4% ;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6% ,最高浮動費率為 1.0%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8% ,最高浮動費率為 1.6% 。
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6% ;二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0.8% ,最高浮動費率為 1.2%
;三類行業的最低浮動費率為 1.0% ,最高浮動費率為 1.8% 。
(二)費率浮動由各工傷保險預算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上年工傷保險費用支出占繳費總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收支比例)確定,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超過
100% 的,實行向上浮動;企業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為零的,實行向下浮動(見附表)。
(三)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的 7 月份。
生育保險: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杭政辦[2011]22號)有關規定,並經2013年8月30日市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區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8%調整至1.2%。
㈣ 2019年餘杭區社會保險繳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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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回繳費標准雖然答上漲,但是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相比仍舊相差很多。首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是一年僅需繳費一次,而無需每月繳納,其次各地繳費標准不同,最低一年僅需220元,即使繳費偏高的地區一年繳費額與之相比也是不多。並且繳費標准高的地區一般而言醫保待遇也會越好,當然城鎮職工醫保繳費高,報銷比例與待遇肯定要優於城鄉居民醫保。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雖然上漲,但是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相比仍舊相差很多。首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是一年僅需繳費一次,而無需每月繳納,其次各地繳費標准不同,最低一年僅需220元,即使繳費偏高的地區一年繳費額與之相比也是不多。並且繳費標准高的地區一般而言醫保待遇也會越好,當然城鎮職工醫保繳費高,報銷比例與待遇肯定要優於城鄉居民醫保。
㈤ 2019年餘杭區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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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般是單位和個人按照比例繳專納。繳存基數可以屬到社保局查詢。
社保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㈥ 2019年杭州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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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參保:
(1)2014年社保參保基數范圍:內2226--11130元;(該基數為2013年省容平均工資的60%—300%,2014年7月調整,1——6月基數不足部分需要補繳)
(2)個人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8%
醫療保險:2%
大病救助:3元
醫療互助:1元(杭州市區企業,餘杭蕭山區無)
失業保險:0(農業戶口)
1%(非農業戶口)
如按最低基數繳納個人需要繳納的金額為:
農業戶口:226.6元
非農業戶口:248.86元。
(3)單位部分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4%
醫療保險:11.5%(杭州市區)
8.5%(餘杭區)
生育保險:1.2%
失業保險:2%
工傷保險:0.5%/0.8%/1.2%(以單位行業類別確定)
2、個體參保
(1)社保參保基數范圍:2672.46--10021.74元(該基數為2012年省平均工資80%—300%,2014年1月起實施,根據社保部門下發通知確定)
(2)繳納比率:
養老保險18%
醫療保險:9%+4元(杭州市區)
7.5%+3元(餘杭區)
杭州市區最低繳納金額:786元
餘杭區最低繳納金額:685元
㈦ 2019年餘杭區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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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般是單位和個人按照比例繳納。繳存基數可以到社保局查詢。
社保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㈧ 杭州餘杭社保最低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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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餘杭社保新政:不同情況不同繳費標准.
此次調整是根據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的通知》和《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餘杭區實施細則》等文件作出的.
不同情況不同繳費標准
1:靈活就業人員
新的繳費標准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673-10021元∕月,繳費比例為18%,繳費金額為481.14-1803.78元∕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673元∕月,繳費比例為7.5%,繳費金額為200.48元∕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費為3元∕月。
因此,靈活就業人員2014年社保最低繳費標准為:養老保險費481.14元∕月,醫療保險費203.48元∕月,兩險合計684.62元∕月。
2: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的繳費基數,按參保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收入(月平均工資)確定,上年度月平均實際收入(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0%的,按80%核定;高於300%的,按300%核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一般要每年5月份公布,在未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預征)。2014年1月至5月個人繳費基數預征范圍為2673元至10021元。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8%,其中僱主承擔10%,僱工承擔8%;醫療保險10.5%,其中僱主承擔8.5%,僱工承擔2%;重大疾病救助每月3元由僱工承擔;工傷保險由僱主承擔0.5%;生育保險由僱主承擔1.2%;失業保險僱主承擔2%,非農業戶籍僱工承擔1%(農業戶籍僱工不需要繳納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因此,個體工商戶2014年1月至5月社保五險合計最低預征繳費金額為890.45元∕月(其中,農業戶籍僱工為863.72元∕月),待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後最低征繳金額還將調整。
3:企業單位
企業單位的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按當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確定,當年新增職工按第一個月工資收入確定;計算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高於300%的,按300%核定。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2%,其中企業承擔14%,職工承擔8%;醫療、生育、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與個體工商戶一致,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確定。
在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之前,職工個人社保費用合計最低預征繳費金額為223.55元∕月(其中,農業戶籍為203.50元∕月),待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作調整。
及時繳費確保足額扣款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導致參保人員中斷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用人單位足額補繳所欠的職工醫保費的次月起,恢復其單位職工的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在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除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外,其餘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為此,區人力社保局溫馨提醒:為了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請參保單位務必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及時繳納社保費用,其中選擇代扣的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僱主應保持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戶余額充足,確保每月能夠按時足額扣款。
申領用工補助和社保補貼的個體工商戶,如果社保繳費賬戶已經出現金額不足,其中繳費方式為「地稅代扣」的,請先到地稅相應窗口繳納不足部分;繳費方式為「餘杭區農村商業銀行代扣」的,請就近至區市民之家人力社保局窗口,餘杭、瓶窯或塘棲人力社保所列印繳款單後到餘杭區農村商業銀行窗口繳費,然後再辦理申領手續。
參保人員如暫停或終止在餘杭區參保的,請及時就近至區市民之家人力社保局窗口,餘杭、瓶窯或塘棲人力社保所辦理停保手續或銀行網點辦理代扣取消手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