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補償一個月社保么
廣東胡律師:
合同期內,如果您沒有違反法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也不敗譽是合法裁員,那麼公司單方解除合同是違法的,應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隱凳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察攜段資);
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話,還另需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社保只能繳納,不能賠以現金。
B.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否可以包括公司繳的社保金
一、經濟補償金包括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平時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者的應得工資計算,而不是按照實得工資計算。
應得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車貼飯貼房帖等各種補貼、加班費、提成,而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都是從這些工資總額中扣掉的,當然應當計算到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中去。
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2)公司辭退員工社保補償金嗎擴展閱讀:
基數范圍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應支付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章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由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較勞動法的規定,本項經濟補償范圍有所縮小。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考慮到有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跳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會失業,或者對失業早有準備,如果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不太合理,因此對協商解除情形下,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作了一定限制。
C. 公司四年多了沒給員工交社保,後來被辭退了,員工可申請仲裁讓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應得的失業金嗎
可以主張
根據我國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回應當依法足額為勞動答者繳納五險一金,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
1、結清工資
2、法定社保五險一金
3、辦理人事檔案移轉
4、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辦理領取失業金手續
6、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
7、對於服務期及保密協議做出處理
根據你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及賠償失業金損失,一般都可以得到當地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
D. 員工被辭退社保有補償嗎
員工被辭退社保里的失業保險是會給予一定的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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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辦法》
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 有關公司辭退員工手續及後續社保交納問題
公司的做法春舉森是違法的,不要被荒唐的威脅理由嚇倒:
1、有關社保手續轉移是公司的義務,這在《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中有明確規定,即「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你在2013年1月底提出扒畝辭職,並已答山經辦理好離職手續,履行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義務,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未盡相關應盡義務,反而倒打一耙,威脅要辭退你,以及拿不到檔案及社保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同樣是錯誤的。
3、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辭退你,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4、對公司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F. 公司辭退15年的員工,社保交了13年,公司該怎麼賠償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規定,單位補償15個月的工資。
【2】根據合同法第回87條規定,是公司辭退勞動答者,給勞動者一共補償30個月的工資。
【3】單位給勞動者補繳今年的社保險。(不管欠繳多少年,只給補繳今年的社保險,)
G. 企業辭退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員工(社保才買了1年時間),是否需要給員工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依法終止,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企業原則上不必做任何補償。補償金的原本意義在於要企業不要解僱老員工,一直僱傭他們到退休年齡,如果員工被僱傭到達退休年齡,就不必支付補償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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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H.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補償一個月社保么
廣東胡律師:
合同期內,如果您沒有違反法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也不是版合法裁員,那麼公司單權方解除合同是違法的,應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話,還另需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社保只能繳納,不能賠以現金。
I. 單位辭退員工,補償金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基數嗎
補償金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基數。也包括獎金、加班費這些。經濟補償版金=補償時間×離職前的權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9)公司辭退員工社保補償金嗎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的基數是勞動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工資包含哪些項目是上述問題的關鍵。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所以說,應當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應發工資為准,也就是說屬於工資性質的貨幣性收入都應計算在內。
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其月工資總額,勞動者應承擔的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所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屬於其工資的一部分。同樣,根據公積金繳納相關規定,勞動者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可見,個人繳存的公積金也是屬於工資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