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寧波2016年社保繳費多少
基數都是一樣的 2878 農村戶口1040元 城鎮戶口1054元每月,甬派人力資源
⑵ 在寧波本人交288元的社保是什麼保險
交的是最低基數2878的,個人承擔287.8
⑶ 社保繳費基數2878是什麼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回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答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⑷ 浙江寧波市是否將原<社會養老保險>必須調整為<新社保>
按繳費工資為基數,個人承擔8%,單位承擔14%。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個人8%,用人單位14%的比例繳納。本人繳費工資,按照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確定,本人月工資低於2878元的,按2878元確定;高於14387元的,按14387元確定。
個體勞動者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線,自行選擇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調整省本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發〔2009〕60號
一、調整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從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20%調整為14%。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5月4日起開始申報》
從2016年5月4日起,參加市區社會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核定。2016年度企業月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4387元、下限為2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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