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的社保個人交的部分也有公司負擔,這樣賬務應該如何處理
你好!
計入公司的管理費用。
但由於這個費用不是公司所應該負擔的費用,
不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② 匯算清繳時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本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是否應作納稅調整
【問題】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匯算內清繳時是容否應作納稅調整?【解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因此,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要進行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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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業為員工負擔的個人所得稅與社保都不能在稅前扣除嗎
社保是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
根據工資的多少,先繳納社保,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專。
例:廣州某人月工屬資6000,按規定19%將繳納社保,
那麼「應納稅額」=60006000x19%-3500=1360,對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因而個=1360x3%-0=40.8元。
2015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器,自新個稅法實施,起征點從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個稅=應納稅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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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數,其中應納稅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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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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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點,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與不同的應納稅額對應。
④ 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怎麼入賬
個人部分
分配工資
借:成本費用等科目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1000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1000
貸:現金800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00
上交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00
貸:銀行存款200
⑤ 單位可不可以給職工全額交社保,就是不用職工負擔個人部分。
可以,但是公司也只是代個人繳納,個人應該承擔的部分公司會從應發的工資里扣除。
1、養老保險,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
2、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
3、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4、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5、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5)員工社保負擔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
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於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徵收費率高於一般標准,一方面是為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通過高費率徵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在6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准轉入有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的(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⑥ 企業為員工負擔的個人所得稅與社保都不能在稅前扣除嗎
企業為員工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本應由員工負擔,由企業負擔不能稅前扣除。
本應由員工承版擔的養老保險金(8%部分權)如果也由企業承擔,個人不再負擔,同樣也不能稅前扣除。
樓上說可以,大概是指本應由企業承擔的20%部分吧。
⑦ 職工負擔的社保如何做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是當月扣當月的。不需要計提,拿回到單子可以答直接入賬。
扣社保的單子做賬: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XXX(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的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XXX(個人承擔部分)
銀行存款(或現金)
⑧ 企業把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費一起企業負擔了,有什麼稅收風險
如果企業把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費一起企業負擔了,存在的涉稅風險:
1、個人承擔內的社保費不得在容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需要匯算清繳納稅調增處理,若是沒有調整,存在企業所得稅風險;
2、單位負擔職工個人承擔的社保部分,需要並入當期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否則存在個稅風險。
⑨ 員工的社保個人交的部分也有公司負擔,這樣賬務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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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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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社保個人部分按道理就是應由個人交納,但實務中,很多員回工以為公司負擔自答己更合算,也造成賬務處理上的別扭。
第一種方案,建議「實質趨同」。個人部分公司來交,等於變相給員工漲工資。可以安插在工資總額「補貼」等等項目中。這樣的好處,就是工資賬務處理正常化。壞處是稅務上吃點虧,同時也要事先和員工溝通好。
第二種方案,建議「特別處理」。工資發放還是按照正常流程走,個人部分也還是個人工資中扣繳。但是之後,對個人部分另外補償。實務中常見的方法就是讓員工自己每月找發票,以報銷費用的方式走管理費用渠道。好處是工資賬務處理正常化,壞處是員工找發票不一定合乎規格。
總之,從人性化的角度,可以告之員工:方案一,個稅要多交一些,但是不用每個月找發票報銷;方案二,不用多交個稅,但是每月要找發票,而且發票有一定要求。如果,公司人事部門在工作量考核方面有其他辦法,也可以變通處理。
⑩ 企業工人養老保險金讓個人全額負擔合理嗎
不僅不合理,而且還不合法。
用人單位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必內須按照規定,用人容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全部由職工承擔,是違法行為。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保規范是大勢所趨,各位企業家對於即將來臨的社保新政,應坦然面對、從容應對,更多的從企業戰略發展考慮,從自身內部實際需求入手,更多的考慮改變人員結構、薪酬結構、用工模式、人員自由化、人員機械化等。
(10)員工社保負擔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的繳納
社保的繳納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企業的必須的一項義務,雖然員工有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