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給員工買的社保,員工能報停嗎
公司買的社保,自己是可以去社保局報停的,必須由公司人事去社保局申報減員才能報停社保。
勞動者辭職,社保的處理方式是:
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與社保類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一步咨詢。
⑵ 單位公司社保報停申請書範本
範本如下:
個人暫停繳保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本人xxx系xx公司員工,工作期間,公司已按規定為我繳納了三項社會保險,現申請從 XX年XX月份暫停繳納社保,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由我個人承擔。
暫停繳納原因:
綜上所述,特申請公司暫停我的三項社保繳納,請給予辦理為盼。
申請人:
申請日期:
(2)公司報停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退保所需資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職工醫療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4、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⑶ 上班公司買的社保,辭職後誰去社保局報停,
報停是你們單位的行政去辦的,不需要你自己去辦理
一般情況是,人員減少表,加蓋公司公章,電子版本和資質版本的
⑷ 單位停止員工社保繳納單位如何辦手續
單位需要先填寫減員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將離職員工信息從系統移除。此外,還要專帶齊與員工簽訂的解屬除勞動合同、員工的社保手冊以及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員工社保停繳手續。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網路-社會保險
⑸ 單位如何給員工停社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沒繳納社保費用,即為停保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5)公司報停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當單位離退休人員發生變動時,單位應填寫《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表》,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待遇給付情況應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⑹ 社保如何報停
目前來看,自己不能主動停保。
因為我們的社保是有單位進行代扣代繳的,你不可能因為個人三言兩語就能說服社保給你停的。
社保更不可能給你擅自辦理。如果單位想停保,一般需要在網上進行操作。首先在就業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然後轉到社保去再給你停保。
青島市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辦理這項業務的。用人單位,首先在就業模塊里申請解除勞動關系,一般次日或者五個小時以後,系統就能審批通過。審批通過後,列印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然後再跑到社保模塊,進行停保。停保辦理之後,一般也是五個小時或者第二天,系統才能顯示。不過這樣用人單位就不用跑勞動部門了。
里邊沒有個人操作的空間。
在普通職工,看來單位給免費交著社保多好啊。在一些人才,看來單位不給我解除勞動合同,不社保停繳,就是想束縛住我。
也不是沒有辦法可以解決的。既然單位不給你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社會保險。說明你們兩個存在爭議。
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有他們進行裁決。如果裁決解除勞動關系。
個人就可以拿著給裁決書到社保部門申請辦理停保了,甚至單位多交的可以退費。唉,不過不要想歪了,不是退給你現金,是原渠道返回。除非你們單位的賬戶注銷了。
就是這一種方法,沒有其他辦法解決。
⑺ 離職後公司會把社保報停,那醫保也可以報停嗎
離職後公司會把社保報停,醫保屬於社保的一種,也是會被辦停的。醫保辦停後暫停醫療保險待遇,在補繳後恢復其醫療保險待遇。補繳是沒有罰金的。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其在職職工暫停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由此引發的醫療保險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欠繳職工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足額補繳所欠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後,恢復其參保職工的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欠費不足24個月的,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欠費超過24個月的,在補繳當月前(含補繳當月)24個月內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其餘時間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本辦法規定的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標准支付。
靈活就業人員未按時足額繳費的,暫停其職工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欠費在3個月以內的,按規定足額補繳所欠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後,恢復其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含欠費期間);欠費超過3個月的,視為自動退出職工醫療保險,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再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7)公司報停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十二條 職工醫療保險費中應當由用人單位負擔的部分,國家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在預算內資金中列支;其他用人單位的列支渠道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編制職工醫療保險費征繳計劃,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徵收。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職工個人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當月足額繳費,參保人員次月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初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連續繳費滿3個月後按規定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參保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參保人員,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⑻ 公司買的社保,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報停嗎
作為員工,公司幫員工買了社保,員工自己是不可以自己去報停的。
按照社保規定,企業和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簽合同上保險,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規定,不存在自願選擇的問題。此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如果企業不按時按標准繳納社會保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可能遭到一定的處罰,所以企業還是要及時為職工繳納社保,並對職工進行普法。
(8)公司報停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