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人單位拖延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少繳社會保險的也比較普遍。實踐種,許多企業在新人的試用期內,要麼是不為新人辦理社保手續,要麼是拖延至試用期滿,「轉正」後再為其補繳。其實,上述兩種做法都是錯誤的。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勞動合同一旦訂立,說明新人就是公司的正式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年限就包含試用期,所以,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該為您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一般認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需要任何理由,均有權隨時與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一種對試用期的錯誤理解,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的確有這樣的規定,但用人單位卻沒有。用人單位只有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以後,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是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時單方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用人單位要證明您不符合錄用條件,首先在招聘時或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他們的錄用條件;其次,在試用期間,要有嚴格持續的考核,證明您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因此,您完全可以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您的行為說不,即便您與用人單位對簿公堂,敗訴的風險也在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由於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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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單位未及時為辭職員工辦理停保(社會保險),拖延的這段時間的社保費用單位必須交嗎
這明顯的是公司操作失誤,所以費用應該由公司承擔。不結清社保費用是不能版辦理停保的。如果不辦權理停保,公司會交滯納金的。到時候社保中心會有催繳單發至單位,如果公司還不交,社保可以申請凍結公司賬戶,強行扣費。而且,如果公司注銷什麼的時候,也是必須先把社保交清才能注銷,到時候的滯納金會更多了。
『叄』 以補繳為名拖延給員工買社保是否合法
已補交未名拖延給員工買社保。是不合法的。
『肆』 公司拖延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應當在員工入職後的30天內主動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手續,建議你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
『伍』 公司拖延交社保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反勞動法。
你的勞動合同開始時間應該是從產生勞動關系當天開始,叫事實勞動關系。如果公司未按照這個來訂合同,繳納社保,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舉報,還可以申請仲裁,獲取賠償並補繳社保。
但是,你必須保留好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據,人證物證都可以。
『陸』 單位已按照判決書賠償,員工長期拖延未按時繳納社保養老金,單位需要承擔滯納金及後續補交任務么
單位如果是按判決書規定的,如果規定是單位給補繳,那這個錢就不應該給到個人內手裡啊!如果判決不需容要單位給補繳,而是給與賠償到個人需要自己去補繳,那麼這個耽誤的時間是他個人造成的,單位不應該承擔後續滯納金及補繳義務。
『柒』 公司故意拖延買社保該怎樣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人情世故,該走動一下走動一下,不能死心眼。
『捌』 辭職後公司拖延不辦社保轉出手續怎麼辦
辭職後如果再同一個城市找到工作,那麼可以讓原單位社保做人員減少,再到新單位社內保做人員增加即可,如果容是新工作跨省了,那麼需要做社保關系轉移,如果原單位不配合辦理人員減少,本人可憑勞動合同、辭職書及身份證到勞動局,找單位的主管部門出面處理。
『玖』 用人單位拖延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訴,要求用要單位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