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入稅是什麼意思,對企業有啥影響
社保入稅: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1、這一次改革並不直接涉及個人負擔和企業負擔的調整。
只是把繳費徵收機構統一調整為稅務部門。不過企業的情況不太一樣,有的企業可能原來漏的面比較大一些,相應的負擔就會上升;有的原來就比較規范,就不會有什麼太多的負擔。
2、對企業來說,以後打交道收費也好、稅也好,都只跟這一個機構打交道。
從企業運行的成本角度來講,也會降低,所以從長遠來看這是發展的方向。但是目前來講很多中小企業壓力的確非常大,所以給他們吃一個定心丸這還是非常重要的。
(1)社保稅務繳費改革擴展閱讀:
社保入稅意味著:
1、代征變直征,社保入稅意味著將各項社會保險費轉交稅務局徵收。自此以後,企業或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據仍由社保局生成。
2、數據比對嚴征管,數據來源從企業提供變為了金稅三期資料庫,也意味著企業造假難度更大。征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準,也會更加透明化。
② 由於改革開放造成事業單位工資都開不出更交不起社保費職工退休如何辦理繳費
由於歷史原因,現在很多的事業單位人員的編制很復雜,所以退休後根據你回不同的編制答退休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也就是拿的錢是不同的,有天壤之別。粗分有事業編,有企業編,有合同工,臨時工等等,連直接的主管領導都不能搞得很清楚,具體的要問你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到當地的人事局或勞動局去咨詢下,你是歸於哪一類。
③ 社保改革後不同城市多家企業就職下如何繳費
選擇其中一家公司參保就可以,其他公司不用再參保,可以在參保地打證明給別的公司備查,證明你在別的公司參保了
④ 養老金改革個人繳費怎麼改革
養老金改革個人繳費怎麼改革
自從28年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嘗試引入個人賬戶以後,關於個人賬戶的爭議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這些年來,個人賬戶「存」還是「廢」、「做大」還是「做小」、「做實」還是「做空」的爭議並未因中央文件的屢次拍板定案而消弭。相反,種種分歧仍或明或暗地存在於理論和實踐層面中。
2013年11月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做實個人賬戶試點」改為「完善個人賬戶」後,業內在完善個人賬戶的路徑上產生了巨大的分歧,爭議的核心是個人賬戶是否要轉為名義賬戶以及是否需要擴大個人賬戶。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了解到,經過兩年多的激烈爭議之後,個人賬戶的改革路徑逐步明朗:個人賬戶不再做實,將8%的個人賬戶作為個人權益記錄的方向正在贏得更多共識。但業內人士預計,完善個人賬戶的方案要待十九大之後才能確定。
養老保險回歸現收現付制?
1966年,美國著名學者亨利·艾倫在《社會保險悖論》這篇論文中提出著名的「艾倫條件」(Aaron Condition)。他說,如果人均工資增長率和人口增長率之和超過利率,那麼引入現收現付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就可改善每個人的福利現狀。
朱青認為,我國的實際國情是滿足艾倫條件的,即我國的實際工資增長率和人口增長率之和是遠高於實際收益率的,所以我國建立現收現付制度是更有效率的做法,沒有必要建立基金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王新梅長期緊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她在研究了智利、新加坡以及許多發達國家的積累制養老金發展歷程後提出,世界銀行推行的公共養老金的私有化改革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之上的。
王新梅說,在過去20多年的全球性養老金改革中,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提出的積累制可以應對人口結構老齡化的觀點,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全面地被所有發達國家所拒絕。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楊俊認為,從1981年啟動的智利個人賬戶改革養老金待遇水平較低,已經引起參保者的強烈反對;個人賬戶制度的激勵功能實際非常有限,很多人都是只維持最低需要的繳費年限,還有許多人逃離了這一制度。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周弘則認為,目前有些關於個人賬戶的討論混淆了國家和市場。通常情況下,公共養老金也分為兩層,一是體現公平的基礎養老金,二是體現收入差別的補充養老金,有點像我國的個人賬戶,兩者都是現收現付的,投資部分很少。真正的個人賬戶是市場行為。
從統賬結合走向統賬分離
鄭功成表示,20多年的時間證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失誤是在缺乏理性論證的條件下,簡單地將完全私有化的個人賬戶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損害了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公共性與穩定性,也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後遺症。
李珍從制度建立伊始就反對在基本養老保險中引入個人賬戶。她認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混入社會保險在理論上的困境是個人賬戶是私有財產,不具保險性質,將它嵌入社會保險之中在學理上不通。
李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正是因為在「統賬結合」制度中共有私有產權混合,所以實踐中沒有人是由於個人賬戶制度的設計而願意努力工作且積極參保多繳費,個人賬戶的激勵假想理論並沒有實現。
「當年想要通過統賬結合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既要有公平性又要有激勵性的美好願望,在實踐中證明是難以完成的,最後的結果是統賬結合變成了一筆『混賬』。」宋曉梧說。
鄭功成認為,簡單地將完全私有化的個人賬戶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弱化了公共養老金的互助共濟功能,也直接損害了這個制度的可靠性、可持續性,還造成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分割,並使完全個人賬戶化的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沒法得到健康發展。
李珍認為,實行名義賬戶意味著對個人賬戶進行「做空」,空賬邁不過的一個坎是如何計息。
名義賬戶和銀行賬戶的根本不同在於,儲戶是真金白銀拿給銀行,銀行實現投資收益之後給儲蓄利息,而名義賬戶中是沒有錢的,個人交的錢已經拿出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了。
「計息低則賬戶持有人受損,計息高則下一代受損。」李珍說,改革之後,如果還像以前一樣按一年期銀行利率計息的話,參保人是受損的,並且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低下;而如果計入較高利息,那麼很快會積累大量的負債。
李珍認為,與社會統籌不同,個人賬戶上的負債是硬約束的,未來不可能通過計算公式的調整減少養老金的支出,這意味著屆時在職一代的負擔會更重,會拖累中國經濟的發展。
因此,李珍建議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社會養老保險中分離出來,讓參保人建立自願性儲蓄養老制度,會減少因政府幹預產生的扭曲。同時,個人賬戶的分離還需要其他參量改革來配合,否則制度的收支平衡就會出問題。
「如果改革之初只是將國家和企業包辦的養老保障改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引入個人賬戶,再在這個制度基礎上推進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那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會順利得多。」鄭功成說。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個人賬戶之後,學界提出了多種完善個人賬戶的方案,諸多方案中,從統賬結合走向統賬分離被認為是一條根本解決之道,即將第一支柱中的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分離,轉向第二或第三支柱,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然而,統賬分離需要對現行制度動「大手術」,尚難以成為完善個人賬戶的現實選項,養老保險改革仍然任重道遠。
⑤ 社保征管改革和社保稅費性質的辨析,這兩者有何關聯
按規定基數上繳社保費後,73%的企業都會受到影響,會使參保企業整體的社保費成本專提高14%,由此增加社屬保征繳收入約7000億,調整至工業企業口徑將拖累利潤總額下滑3%,個人的稅後工資降低1.3%。去年6月20日,中國企業調查數據中心發布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平均稅後利潤率僅為3.3%。
⑥ 什麼時候開始社保由稅務局代收
社保由稅務局統一徵收會從2019年1月1日開始。
國務院、人社部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社保徵收工作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政策原文節選:
《改革方案》還就完成新稅務機構掛牌、制定新稅務機構「三定」規定、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推進稅費業務和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強化經費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重點改革任務進行了具體部署,並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期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並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從嚴從緊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機構設置科學、職能職責清晰、資源配置合理。
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
(6)社保稅務繳費改革擴展閱讀: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基本原則:
依法治稅。以法治為引領,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強稅收執法的統一性和規范性。
便民辦稅。以納稅人為中心,堅持執法為民,加強國稅、地稅合作,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不斷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讓納稅人和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科學效能。以防範稅收風險為導向,依託現代信息技術,轉變稅收征管方式,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加快稅收征管科學化、信息化、國際化進程,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協同共治。以營造良好稅收工作環境為重點,統籌稅務部門與涉稅各方力量,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
有序推進。以加強頂層設計為前提,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相匹配,積極回應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關切,統籌兼顧,穩步實施。
參考資料:網路--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⑦ 社保政策改革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社保政策改革對企業:負擔加重,另有懲戒措施
自2017年起,養老金要求的財政補貼將持續攀升,2016年中國養老金空賬達到3.6萬億元。根據數據顯示,養老金2016年收不抵支的省份增至7個。
據清華大學人口和人力資源研究院的統計數據顯示,預計在未來的5到10年當中,缺口大約是8到10萬億的缺口。
缺口肯定要補的,最快的彌補方法當然是:把該收的收過來!
稅務全面負責徵收,不繳社保?不可能的!
之前稅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個稅的工資比對起來,費勁!還得從社保局那裡共享信息,現在好了,個稅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對困難?不存在的!
例如:在某三線城市,一家10個人的小公司,只買了一個員工最低標準的社保就可能過關了,其餘9個人都沒買。
在稅局全面負責徵收以後,你可能需要補這9個的人社保。工資社保得對應起來,並且實繳。企業社保負擔或將增大。
未按規定繳納社保的懲戒措施
前段時間的發改委關於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則意見——發改財金〔2018〕385號,其中還有稅務總局的聯合署名,原來這是個伏筆。
公告里有一條說的是,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各位老闆需要注意了!不幫員工買社保?按最低標准交?不配合整改?飛機都不讓你坐了!
相信會陸續出台各類懲戒措施,督促各單位合法合規為員工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