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免徵2月至6月社保,自己繳的話還用繳納嗎
中小微企業2月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全部免徵
對本次國家制定出台的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政策,北京市將頂格執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均減半徵收。也就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由16%調整為8%,以及由0.8%調整為0.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現行費率的50%計算。三項社保費用個人繳費部分不減。
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將全部免徵,個人繳費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中,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這三類單位(人員)應繳社保費將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扣繳。其中,因春節假期調整和疫情影響,未成功扣繳1月社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包含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無須申請,均可以延長至3月底繳費。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出現因繳費不成功導致繳費中斷的人員,可以補繳,不視為斷繳。
(1)社保單位免繳費擴展閱讀:
減免企業三項社保單位繳費不影響參保人權益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醒各位參保人,本次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不會影響參保人享受社保待遇。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確保參保人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為保障參保人權益,在減免和緩繳社保費期間,參保單位應正常辦理各項社保業務。如果有參保人數增減變化情況,應根據規定繼續按月申報。緩繳期間,如果遇有領取基本養老金、辦理跨省轉移接續、申領失業保險金、死亡清算等涉及賬戶清算業務的職工,用人單位要單獨為職工辦理繳費手續,確保參保人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2. 參保單位如何及時了解企業社保費減免政策,便捷辦理申報繳費
參保單位可以通過各地人社、稅務部門的網站、熱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和形式,獲取相關政策內容及業務操作指南。我們已要求各地人社、稅務部門優化申報流程,在系統中添加企業類型標簽,方便參保單位精準享受減免政策,不額外增加參保單位申報負擔。同時,也將進一步完善網上申報功能,方便參保單位足不出戶完成申報繳費。
3. 2020年3月社保所有繳費顯示單位繳費0元 ,什麼情況呀
自2020年2月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是減免企業社保費的單位繳費部分,所以對於享受免徵的單位,員工繳費記錄中「單位繳」顯示為0。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3)社保單位免繳費擴展閱讀: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期限延長
6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明確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實施期限。
《通知》明確,各省份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4. 已辦理參保繳費信息採集的用人單位,存在什麼情況可以辦理免參保業務
如果單位破產,或者連續虧換的單位可以辦理參保免費業務
5. 公司每月交社保由職工工資全部扣,國家免社保,公司應不應該退給職工
應該退給職工的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應當到勞動仲裁部門去告發這個公司的行為大
社會養老保險氛圍,單位繳納一部分和個人工資裡面抵扣一部分,兩部分構成的的
今年上半年也就是2020年上半年,國家為了減少中小企業的負擔,決定對公司給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補賽,實行部分的減免的政策,也就是讓企業減免一部分的
但是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是不減免的,是全額繳納的
如果公司,把繳納的的社會保險由工資全部扣除,而企業一點也不負擔的話,這是違反勞動規定的,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的
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反映這個問題的
6. 民辦非企業單位能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嗎
何謂非企業單位?那就是個人開的歺飲或者是百貨店,這種情況你只要參保兩項,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7.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嗎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
3月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北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明確自今年2月起,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這一政策將惠及全部參保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預計全年將減負500多億元。市社保中心同時印發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辦理流程。
1、大型企業三險單位繳費減半
對本次國家制定出台的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政策,本市將頂格執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均減半徵收。也就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由16%調整為8%,以及由0.8%調整為0.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現行費率的50%計算。三項社保費用個人繳費部分不減。
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將全部免徵,個人繳費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中,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這三類單位(人員)應繳社保費將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扣繳。其中,因春節假期調整和疫情影響,未成功扣繳1月社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包含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無須申請,均可以延長至3月底繳費。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出現因繳費不成功導致繳費中斷的人員,可以補繳,不視為斷繳。
2、企業類型劃分無需用人單位操作
據了解,為提升服務效率,符合條件的企業無需申請,自動享受減免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將協作配合,以統計和稅務數據為依據,共同做好企業類型劃分工作。部分無法劃型的企業,將依據參保人員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進行類型劃分,無須企業進行操作。
企業可於3月9日起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查詢適用減免政策的情況。如果對劃型結果有異議,應在3月底前向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提交2019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2019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等材料,按規定進行復核確認。
原則上,參保企業類型一旦劃定,政策執行期間不做變動。
8. 民辦非企業單位能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8號)第二條規定,此次出台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中小微企業。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可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湖北省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大中小微型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
因此,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免社會保險政策,湖北省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湖北省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