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社保費減免單位繳納,直接減免還是先繳後返
符合疫情此次階段性減免社保費的企業,在申報時直接享受減免政策,不需要先繳後返。
B. 員工的社保單位承擔部分是員工工資里扣的,國家給企業減免,這部分錢是否要還給員工
員工的養老保險,有單位的一部分由自己承擔,一部分由單位承擔。由於疫情問題,國家給企業減免,國家給企業的減免部分,不必要還給員工!因為國家是補給企業的!我認為不必要還給員!
C. 要補2020年1月至3月養老保險單位繳納的有減免嗎
要補2020年1月至3月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是有減免的。
關於社保方面,國家採取的是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負擔部分。對於湖北省所有企業2~6月份全部減免三項保險企業負擔部分;湖北省以外的企業,按類型劃分,中小微企業減免5個月,大型企業減免三個月的50%。
另外,國家醫保局也在推動階段性減半徵收醫療保險企業負擔部分的政策,不過由於各地醫療保險基金的負擔不同,各地在確保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條件下,有自主權。
(3)社保企業部分減免到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介紹如下: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為了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既然允許這些企業向社保部門申請緩繳,一般緩繳時間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社保待遇。
對於新冠病毒疫情期間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可以申請上年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穩崗補貼標准可以提升到上年度6個月的失業金標准。各地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方式之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D. 可否具體介紹一下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執行期限
各地的減免政策統一從2020年2月開始執行,不得延後執行,終止月份按各省份具體實施辦法執行。各地確定的減免政策執行月份要連續連貫,執行期限的合計月數不得突破11號文件規定的上限。具體來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可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減征期不超過3個月,也就是說減征政策可以執行到4月份。湖北省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可免徵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各地的減免政策要嚴格界定為費款所屬期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免政策范圍。
E. 2021年社保會繼續減免企業部分嗎嗎
這個得看疫情是否還會爆發,如果控制比較好,沒有出現反彈,沒有特殊情況,估計不會再減免社保了。
F. .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版(人社部發〔2020〕49號)規權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徵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