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由於疫情的原因,北京的社保是給免了嗎
單位繳納部分2~6月份有條件的減免,個人部分須繳納
Ⅱ 疫情期間新入職員工五險怎麼辦
問公司的人事部門啊
Ⅲ 因疫情單位2月份至八月該給員工補交社保嗎
國家規定疫情期間可以延遲繳納社保,沒有規定說不繳納,所以應該要補交社保。
Ⅳ 疫情期間北京社保徵收期延長嗎
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臨時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Ⅳ 疫情期間舊單位未幫員工繳社保,辭職去新單位如何參保
這和參保沒有關系,新的單位按照你進單位時間就給你交,就這么簡單,以前的沒有交是你和老單位的事情
Ⅵ 疫情期間辭退員工能要求原公司續交一到三個月社保嗎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能會讓你失望,疫情期間很多公司因為特殊原因而辭退員工,是不可以要求原公司續交三個月的社保的,只能是雙方進行協商。
Ⅶ 在深圳,疫情期間,什麼樣性質的單位可以不給員工買社保
在疫情期間,只要你是在國內不管是深圳還是廣州,北京或是上海,也不管是什麼樣性質的單位,都不可以不給員工買社保也就是說社保是強制性的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要給員工購買的一種社會保險。不管是出現在什麼情況,他都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Ⅷ 北京疫情期間單位緩繳社保到規定時間還沒繳個人有何影響
屬於個人繳費的,這兩三個月不交,影響的僅是累計繳費年限的減少
但醫療保險有一定的時效性,最好不要斷繳超過三個月,萬一在這期間生病住院還是很麻煩的
對於單位繳納的社保 國家是給予減免或緩交的
因此,這段時間斷繳的社保在疫情結束後是完全可以補交的,即使不補繳,只要疫情過後繼續繳費,也不影響今後的社保待遇
Ⅸ 疫情期間北京延長了社保繳費期限么
是的,包括職工養老、失業、工傷、職工醫療(含生育)在內的保險費,都可以適當延長繳納,適用對象包括北京市正常參保繳費的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
對於參保單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成功繳納2020年1月和2月社會保險費的,在延長繳費期間,參保單位的1月、2月社會保險費繼續按照正常流程繳費,凡未能按時繳費的參保單位,均可延長至3月底繳費。
另外,因國務院辦公廳調整春節假期,原定1月31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期自然順延的參保單位,同樣可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繳費期延長至3月底。
Ⅹ 疫情期間腦出血身亡有北京社保有哪些補償
在北京社保卡,去勞動局辦理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