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自願放棄不購買社保,接受公司補貼,怎麼給員工寫這個放棄社保承諾書呢
在法律上是無效約定 違背公共利益
2. 員工強烈要求不繳納社保,而且簽有承諾書,如果他違返承諾,我可以起訴他嗎
你不能起訴他啊!但是你可以拒絕他的,或者他自己出錢以公司的名義去繳納保險。
3. 不想交社保想直接拿錢,願意簽承諾書,公司會不會成
➤ 首先員工的承諾書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公司不能免除自己法定的繳費義務,如果勞動者發生人身傷害構成工傷,用人單位將會產生更大的損失。
➤ 其次,應向員工解釋不繳納社會保險,表面上員工的工資多了,但其在養老、醫療、失業等情況下也就失去了社會保障,這些風險由自己承擔。
以佛山市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為例
參保職工(不含靈活就業人員和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繳費比例為13%,假設繳費基數為5000,自己每月繳400,並且全部劃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每月需繳納650元。
對於養老保險來講,繳費金額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時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越多。所以,公司不給繳社保,表面上看到手的工資多了,實際上你是虧大了!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自願放棄社保,
用人單位有何法律風險?
1、工傷賠償無法逃避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無論員工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當勞動者發生工傷後都會得到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麼員工的工傷待遇費用將由企業全部支付,而無法通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增加了企業的經濟負擔。
2、面臨強制徵收風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總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企業是不能逃避的,就算是員工自願不交,企業也不能免除自己的義務,所以為了避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企業應該為每一位員工繳納保險,履行自己的義務!
4.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是否有法律
企業為職工買社會保險是法定的義務,不能以協議放棄。所以,即使寫了承諾書,也沒有法律效力,視為不存在。
5. 公司要我簽一個《員工不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簽了字的承諾書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不過這承諾書不要簽,這是公司在推卸責任!新勞動法規定,公司是必須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的。
6.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社會保險是強制繳納的,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7.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勞動者自願放棄養老保險,是違法的。但有些單位就讓勞動者寫承諾,來規避繳納社保。
8. 向公司承諾不買社保,簽了承諾書,然後想買了,怎麼辦
簽了承諾書 根本就是無效的, 國家是強制性的 必須 給員工購買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