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該怎麼辦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還想在這個公司乾的話就只能忍著,如果說不想在這個公司幹了的話那就要收集工作證據,像什麼工資條,工作牌的都收集起來,然後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去告這個公司,只要去告了就肯定贏的,然後仲裁委會對這個公司做出處罰,還會讓這個公司賠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
當一個公司連社保都不願意為員工購買的話,那這個公司基本上是沒有發展前景的,所以可以沒有任何留戀的辦理離職,但是在離職前一定要把自己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收集好,像過往的工資條還有工作牌和離職單都收好來,等到離職了就把這些都作為證據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委去告這家公司,之後勞動局就會判公司幫你補繳社保的,因為根據我國的《社保法》第七十二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Ⅱ 老闆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和保險
如果老闆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和保險的話,可以到勞動局去告他或者投訴他。
Ⅲ 沒有工作怎麼買職工社保
對的,沒有問題,可以為員工和本人交納社保。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單位參保,需要在單位注冊地社保局進行申請。
需要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登記表》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參保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等材料。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為了計算方便,以工資為2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個人交納2000*2%=40元,單位2000*8%=160元;
養老保險:個人交納2000*8%=160元,單位2000*20%=400元;
失業保險:個人2000*1%=20元,單位2000*2%=4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2000*1%=2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2000*1%=20元
公積金:2000*3.5%=70元,2000*3.5%=7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290元,單位總計為:71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上保險啊如果不給上怎麼辦
有規定,不辦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行,再申請仲裁,再不行就上法院。
Ⅳ 沒有交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要賠償損失嗎
可以要求賠償,協商解決,若不給予賠償,則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維護個人的權益。
用人單位未繳社保的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保險員工沒有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