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貳』 公司把上社保的錢直接補給員工可以嗎
保險起見,還是讓他在老家那裡先終止,你給他上保險,這是國家規定必須的。現在同情他,等以後如果他去舉報,公司這邊還是要有損失的,因為公司必須為員工上社保,而且社保的錢必須交由國家指定的專用賬戶,不能給員工個人,仲裁判決,第一就得先判公司:這種做法不符合規定。總之,把錢給員工個人是有風險的。
『叄』 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 能算員工收入中嗎
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3)公司部分社保補給員工擴展閱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肆』 有部分員工要求自己購買養老保險,要求把公司該補的部分每月以工資形式補給,如何寫承諾書
員工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足額的社保,如果單位直接將社保費用補貼在工資內,那麼是屬於違法行為。寫任何承諾書都沒有作用。
員工和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之後,那麼是不能在工作地自行繳納社保費用的,除非員工戶籍所在地和單位並不在一個地區才可以繳納。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保中,單位繳納部分是直接劃入當地統籌的,而在員工在戶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一部分是劃入繳納地的統籌的。如果單位不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由員工自己繳納,本身就是屬於違法行為。
依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伍』 請假期間公司部分社保由員工個人承擔嗎
不用,社保繳納有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
如果單位不給你交社保,這種行為是違法的。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且必須繳納社保。也就是說,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並為職工繳納社保費不是一個可以商量的問題,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單位就承擔此項義務。
如果發現自己單位沒給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讓公司把之前沒交的社保及時補繳到社保經辦機構。如果單位拒絕辦理,應當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社保繳費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數為例(各地社保標准有差異,僅供參考):
1.養老保險:公司繳20%,也就是600元,個人繳8%,240元;
2.失業保險:公司繳1.5%,也就是45元,個人繳0.5%,15;
3.工傷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元,個人不繳;
4.生育保險:公司繳0.8%,也就是24元,個人不繳;
5.醫療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0元,個人繳2%+3元,即60+3元。
『陸』 公司給員工交的那部分社保有什麼用
公司繳納的社保費進入統籌基金,與政府補貼、個人繳費一起構成了社保基金的全部,共同用來支付參保人的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以及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
『柒』 社保公司部分個人承擔
1.本月確認職抄工工資,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按職工部門計入)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本月按工資薪金確認企業應承擔的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按職工部門計入)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企業承擔)
-醫療保險(企業承擔)
-等保險(企業保險)
3.本月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應承擔的五險一金,
借:應付職工股薪酬-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3.下月初發放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4.下月企業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企業承擔)
-醫療保險(企業承擔)
-等保險(企業保險)
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捌』 公司與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未交社保,公司將公司部分社保補給與員工應如何讓操作
1、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存在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2、未繳納社保,公司也存在風險,社保屬於國家強制性繳納,不因雙方協議而變更!
如果單位,要把社保部分給個人,也可以,直接支付現金或者在工資中補貼發放即可!但單位依然存在風險,一旦員工去投訴,這種補給可能歸於無效行為!
以上請參考!
『玖』 社保公司部分個人承擔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本月確認職工工資,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按職工部門計入)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本月按工資薪金確認企業應承擔的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等按職工部門計入)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企業承擔)
-醫療保險(企業承擔)
-等保險(企業保險)
3.本月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應承擔的五險一金,
借:應付職工股薪酬-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3.下月初發放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4.下月企業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企業承擔)
-醫療保險(企業承擔)
-等保險(企業保險)
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承擔)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
-等保險(個人保險)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