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離職後社保要怎麼辦
員工離職後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申請資料以及辦理流程:
1、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1)辭職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離職時注意要點
1、離職時要和公司、工廠合適最後離職日期,避免少交幾個月社保。
2、養老保險手冊看2個公章,1個是公司公章,另一個是社保機構蓋的繳費公章,一般都是長方形。有這2個公章才是完整的繳費記錄。
3、確定醫保最後繳費月份,離職如果當月交過醫療保險可以享受,次月不再享受。記得避免3個月醫療斷檔期。想不讓醫保斷檔,要在3個月內尋找到下家繳費。
㈡ 員工辭職後社保想繼續交應該怎麼處理
可以自己繳納,帶上身份證,到社保局辦理,個人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兩險。
㈢ 員工離職,如何退社保
在參保地社保局申請.
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最後還是建議你謹慎退保,得不償失.
㈣ 公司員工離職後社保如何取消
1、如果是在本市轉移,需要原單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並由原單位做減員;
(1)個人繳費:帶著檔案,解除合同手續,保險手冊等交到當地勞動部門即可;
(2)新單位繳費:帶著檔案,解除合同手續,保險手冊等交至新單位,由新單位做增員處理。
2、如果是異地轉移,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原單位處理完解除合同手續後,到原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養老、醫療保險轉移憑證;
(2)持檔案,解除合同手續,保險手冊、養老、醫療保險轉移憑證等物品,如個人繳費直接交到參保人准備繳費的勞動部門,如有新單位的,直接交至新單位即可。
3、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先咨詢一下人社局。養老保險是累計的可以中斷繳納,醫療保險中斷90天後重新計算。
(4)辭職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社保轉移
㈤ 員工離職社保可以退嗎
一般來說是要退的,如果您買了社保半年以上,退了是您虧,不退可回憑社保卡轉移,公司也會答決定要您轉到下一個公司或部門繼續購買,這樣社保會一直在,手續也簡單;而您可以選擇重新辦理,但這樣很麻煩,那麼又要多交納您之前的那部分了。
㈥ 員工辭職社保可以退嗎
員工辭職了,社保是不能提前退的,是需要滿足條件之後享受社保待遇,並不能直接退回取出。
如果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並且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那麼是可以退回個人繳納部分的,在此之前社保只能申請轉移累計,是不能退回的。而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員工個人賬戶中,是可以在生病時進行治療使用,離職之後個人賬戶中健康賬戶部分還是可以買葯使用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