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的培訓
1.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是什麼?
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為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和其他私營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和國家政策規定的繳費上限、下限,核定參保單位和個人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工資之和為單位繳費基數。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城鎮自謀職業者、協議期滿出中心的下崗職工以及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全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3.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建立?
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款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相應逐步降至3%。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職工調動時,個人賬戶按規定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4.養老金待遇標準是怎樣計算的?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決定》實施前以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
《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
5.為什麼要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企業和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工作從企業轉向社會,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通過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向符合享受基本養老金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在選擇社會服務機構時,要符合就近方便和服務優良的原則。
推進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順利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條件,有利於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從沉重的社會事務負擔中解脫出來,使退休人員與企業相分離,使企業真正成為適應市場的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同時,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也是保證社會保障對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是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離退體人員才不會因企業效益差和破產兼並而領不到養老金。
6.什麼是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制度?
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制度,也叫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構制,其基本含義是職工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定期對基本養老金進行適當調整,以保證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並分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7.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如何處罰?
逾期不繳納的,限期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8.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怎樣處罰?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9.怎樣處理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企業?
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企業,社會保險機構可直接扣繳,勞動、財政、審計部門要進行檢查、審計、限期補繳,並將情況及時向工商、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通報。有閏部門要給予積極配合,對情節嚴重的,工商部門不予年檢,稅務部門和銀行在核發發發票、給予貸款時將採取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國家法寶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足額上繳。
B. 社保幹部專題培訓信息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慧猛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系統中的個人身份可以進行更改,並且有報到證(前陪橋原派遣證)的畢業生,是幹部身份,沒有報到證的畢業生,是工人身份。還沒畢業的是學生身份,農業戶口的是農民身份。不同的身份決定了檔案的存放地不同。
社保個亂空人信息更改可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登錄企業社保網更改,也可以拿著本人身份證去社保局進行更改。
C. 社保業務經辦培訓會講話稿
社會保險征繳政策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社保經辦是一項全新模式的社保經辦業務,社保各相關科室應作好充分應對,在執行中考慮問題要周全,業務流程要規范,業務管理要跟上新變化,並勇於推進,穩步開展,積極開創社保經辦管理新模式。各參保單位要加大政策學習力度,自覺做好本單位本行業的義務「宣傳員」,耐心細致地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確保改革順利平穩推進
D. 企業在開展崗前培訓前,須與每名培訓學員簽訂 幾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
簽訂勞動合同抄與是否崗前培訓沒有任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從用工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任何期限都可以,法律法規沒有強制性規定。
E. 公司未依法繳納社保,離職時公司索要培訓費用,怎麼辦
按照勞動法規抄定,員工與企襲業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企業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賠償超過時間每個月的雙倍工資。即你可以得到11個月的雙倍工資。
員工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按相關政府規定繳納),不予繳納的將由區縣勞動部門強制單位執行補繳手續,按相關社保法規定補繳。
對於什麼培訓合同的,你看是否違反勞動法或者其他相關法律,不違反的就有效,違反的就以法律條文為主。不能和社保及勞動合同混為一談,一庄歸一庄。
F. 社保局培訓企業必須參加嗎
個人覺得是必須的要去的,如果不參加政府部門會說你不按照勞動法辦理社保咋滴咋滴,應該說不到什麼實質的內容,建議還是去,這個公司應該是要報銷才行的
G. 北京社會保險培訓機構
西城不太了解,豐台社保中心有培訓,但是不是每月都有是不定期的,你可以打電話內問問,電話:63258110.
其實不用去專門容學,就算你學了也要靠實踐,可以先到社保中心的咨詢台了解清楚,一般都有便簽,會介紹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如何操作。或打北京市勞動保障熱線12333問也可以。
H. 培訓期間是否不能要求公司交社保
可以要求企業給您繳納社保。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I. 社保局對私營企業收取培訓業務費,合理嗎
初入公司收取培訓費一般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企業職業培訓規定》第9條規定:「企業應將職業培訓列入本單位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證培訓經費和其他培訓條件。」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且用人單位不得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職工進行培訓,承擔正常的費用,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得將其轉嫁到職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