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在單位已操作了社保的減員,可以進行工傷險報銷嗎
這個要看什麼時候發生的工傷事故,如果在事故發生時已經減退了,那麼就不能報銷,如果已經工傷認定了,那麼是可以報銷的。攜帶材料直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窗口就可以報銷。
⑵ 同一個人減員後又增員對工傷有影響嗎工傷醫療結算了 對以後拿一次就業金有影響嗎 這是解約嗎
您說的是社保減員又增員是嘛,
社保上減員社保就處於停繳狀態,
增員之後重新繳納社保又變成正常續費。
如果醫療保險中間斷了,
某一個月份沒有交上,
重新交上之後要三個月後才能啟用。
至於一次性就業金,
不知道您從哪裡聽來的,
我們這邊沒有一次性就業金,
只有失業補助金。
⑶ 社保增員已經增進去了,表也已經列印出來了,可少報一項工傷,還能加嗎
還有這樣的事,找他們的領導解決。萬一出了工傷,責任重大,當然最好不要出。隨便問一下,你們是什麼省、市?
⑷ 工傷與社保如何辦理
1、辦理社保事務,還是比較繁瑣的,最好派專人負責辦理。
2、初次參加社保,需要先辦理社保登記,提供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等等材料,然後憑職工名冊等材料辦理增員手續,辦完後按月扣繳社保費用。
建議你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也許只有這樣最有效最快捷。
⑸ 減員又增員這樣我工傷保險是終止了嗎重新來嗎
要去社保把原來的保險報停,就可以在新單位投保。這個可以同步進行。
⑹ 社保增員已通過,工傷生育忘了繳納,能否補繳
可以補繳,工傷應該不能忘記的,這個險種基本上是強制執行參保的。
⑺ 工傷生育跟社保的增員和減員有關系嗎
社保包括了
工傷、生育、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跟社保的增員和減員有關系嗎
:當然有關系,增員就是繳交社保,減員就是停保,如果公司沒有及時給新人購買(增員)社保,在工作時發生了事故,社保是不會理賠的,只能是公司自己吸收。
人員增員社保需連續買滿2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
⑻ 三明社保工傷增減員有時間限制嗎
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單位辦理網上增員成功後,對於首次參保人員,應在收到地稅部門申報轉換成功信息的五個工作日後,持以下資料到參保單位所在的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證卡製作手續。
根據社保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聘用職員後必須及時辦理社保增員手續,待員工離職後再辦理社保減員手續。
繳費單位當月社保費應在當月內申報繳納。每月16日,稅務機關統計需批量申報的繳費名單,審核無誤後,進行批量處理。具體批扣情況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8)社保增員工傷擴展閱讀: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⑼ 員工未買工傷,現受傷了,如果受傷當天立即增員,那這部份費用還能讓社保部報銷嗎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專保險行政部屬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