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員工工傷,社保怎麼報要哪些材料
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然後前往勞動能力鑒定部門進行工傷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希望能夠幫到你~
B. 工傷認定後社保和公司分別賠償哪部分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企業社保工傷業務擴展閱讀:
工傷認定後一般還需要勞動能力鑒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C. 工傷社保賠償了企業還要賠嗎
工傷社保賠償後,企業不需要賠嘗。
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包括: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診療費、葯費、住院費)。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按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康復性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但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2.輔助器具裝配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D. 公司社保工傷比例怎麼確認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的規定,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6%、1.9%左右。辦理社保登記時,社保部門按照營業執照上主營范圍確定你公司的行業。
E. 工傷是公司還是社保陪
這一問題要按用人單位的性質(即參加社保工傷的主體)分幾層說明:
(1)、對於用人單位(工礦企業、公司、民營企事業、參加工傷保險的國家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或包括工傷保險的綜合險的工商個體戶等單位與個人)參加了社保工傷保險的,均由當地接受投保的社保機構(社保局)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以及各地地方行政法規、或人民政府的規定進行保險賠償支付。
(2)、對於用人單位(不含國家事業單位)未參加社保工傷保險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3)、對於國家機關,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有「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故暫不能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仍應按原國家人事部有關福利待遇政策文件執行。
(4)、對於國家國家事業單位,也因《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出作了「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的規定,即凡是也仍應按原國家人事部有關福利待遇政策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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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企業工傷醫療費用社保局給予報銷部分應如何入賬
工傷保險的報銷時間一般比較晚,職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都是企業先代墊的費用,可以在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報銷以後沖已經為職工支付的醫療費,當然,因報銷比例的原因,不可能所有的費用都能報銷,不能報銷的部分進職工福利費。
代墊職工醫療費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收到工傷保險報銷的醫療費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借方紅字)
貸:庫存現金(貸方紅字)
將未能報銷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G. 社保中的工傷,企業需要支付多少金額!!
一、如果是屬於工傷,工傷要等評定為級別以後,才能按照鑒定的級別進行相應的賠償金額,如果公司有為其繳納社保,則用人單位只需要按照工傷鑒定的級別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剩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則由社保部門承擔;如果公司沒有為其繳納社保的話,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都應有公司按照相應的級別全部承擔;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H. 社保的工傷保險怎麼認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其中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僱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所僱傭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葯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簡單地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國家強制要求企業為員工繳納的,而僱主責任險是企業主自願購買的,沒有國家強制性。
I. 我公司幫員工交了社保,發生了工傷應該由誰來賠償
公司應該賠償,工傷保險也應該賠償。
1、如果能夠被認定為工傷可以要求相應的工傷賠償內容。
2、工傷賠償的內容有:工傷賠償內容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和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3、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分別按規定賠償不同項目。
4、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9)企業社保工傷業務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昔日,在我國諸多的工傷案件中,法律規定職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後一般不再向用人單位提起民事侵權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訴訟。
近年,我國頒布的相關法律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這一立法進步,無疑為職工更多的合法權利得以實現提供了法律基礎。
今年初,筆者從南京市中級法院獲悉,該院就一起15年前發生的工傷案件進行調解,死亡職工親屬在當年獲得1.5萬元賠償後,再次獲得31萬元的工傷、人身損害雙重賠償。
15年前,正在上班的一名職工被工友刺死,因兇手患有精神病,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害職工的父母只領取了1.5萬元工傷死亡保險賠償。
為了給死去的兒子一個說法,老夫妻多年申訴。
15年後,在法律援助律師的援助下,風燭殘年的老夫妻倆將兇手的父母、企業告上法庭,討要巨額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本起訴訟中,法院和當事人所面臨的問題是:
時隔15年,訴訟時效是否過期?
被害人親屬當初已經領取了工傷保險賠償,能否再次向用人單位重復索賠?
賠償金額是依照15年前的標准,還是現在標准?
當年兇手已年滿18歲,作為沒有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監護人是單位,還是父母?
日前,南京市雨花台區法院圍繞此案上述問題進行審理,並在全國作出了首例用人單位對受損害職工親屬給予工傷賠償的同時,又進行人身損害賠償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