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怎麼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核算方法是:
1、計提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2、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2. 員工有兼職行為社保基數如何核算
當然不能了,兼職工資是其他公司報的,和你們沒關系的
3. 職工薪酬中核算的社會保險費包括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社保抄的繳納是企業繳納一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社保企業繳納部分,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社保個人部分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企業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企業部分)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保險費(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扣除個人承擔社保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保險費(個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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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員工參加社保後,工資怎麼核算
給員工上社會保險後,一般應該體現員工個人支付部分,有的企業老闆也想讓員工知道企業為個人承擔了多少,企業承擔的部分不能算員工的收入,只能體現在工資表最後一欄,只是體現給員工看的。
5. 公司繳納幫員工繳納社保 社保基數是怎麼核算的
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比如去年某市社平版工資是1500元,就權以它作為基數,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9%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失業保險金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部由單位繳納,關於繳費比例,各地規定略有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喵喵保)
6. 個人繳納社保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嗎
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保(公司部分)
-公積金(公司部分)
2、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社保公積金、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社保(公司部分)
-公積金(公司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7.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怎麼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核算的是單位繳納的部分;
個人交納的部分在其他應收款核算。
8. 社保繳費基數如何計算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專一個社保年度的社屬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9. 職工的社保怎麼做科目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單位給員工繳納的社保費需要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歸集核算。
財政部會計司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對於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要求如下:
2211應付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股份支付"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行權日,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股份支付,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根據該要求,社保費處理分錄為:
一、計提單位負擔部分: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二、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員工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三、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負擔部分加上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10.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怎麼做賬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 (實發數)

(10)員工社保怎麼核算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
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職工薪酬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二)應當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三)應當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四)為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及其計算依據。
(五)應當支付的因解除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六)其他職工薪酬。
因自願接受裁減建議的職工數量、補償標准等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 號——或有事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