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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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版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度(每權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Ⅱ 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什麼時候實行
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新疆5個省份已公布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北京社保繳費基數最高,達到8467元,是目前全國唯一達到8000元的地區。天津用於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繳費基數為7073元,工傷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准則按5607元計算。
根據人社部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均工資的300%繳費。
對於企業來說,雖然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對社保負擔可能會產生一些影響,但同時隨著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措施的落地,企業的負擔最終有望減輕。
由於各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遠高於私營單位平均工資,有分析認為,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核定社保繳費基數依據,不利於降低企業人力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1815號建議的答復,人社部在答復中表示,隨著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重不斷上升,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已不能准確反映城鎮就業人員整體工資水平,導致低收入人群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偏高。
人社部說,下一步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善職工平均工資統計辦法,研究將私營企業納入職工平均工資統計范圍,改變目前平均工資統計「虛高」的問題,從而適度降低低收入群體繳費基數。
今年5月15日,廣西人社廳公開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計算待遇基數確定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廣西將使用全口徑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工資增長率(包含城鎮非私營和私營單位)來計算下一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計算待遇基數。
Ⅲ 請問2018年成都社保基數幾月份調整新公司給我繳納的社保是按照原公司的比較低的基數來繳納的。
市人社局下發了《關於階段性降低我市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社保費率都將階段性降低。
根據《通知》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同時,在這期間我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下調30%。在失業保險費率調整方面,《通知》明確,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失業保險總費率在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階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1.5%降至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從0.5%降至0.4%。而生育保險繳費比例仍按0.5%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全力穩增長,切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我市將及時貫徹到位。」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階段性降費率的同時,《通知》還要求要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受影響,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3)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上調了嗎擴展閱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二、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含儲備金,下同)超過12個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其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准不得高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規定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累計結存超過18個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通過適時調整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准或下調費率等措施壓減過多結存,切實減輕用人單位繳費負擔。
繼續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0號)規定,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大於9個月支付額度的統籌地區,繳費費率原則上調整到0.5%以內。
Ⅳ 2019年度社保基數調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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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職專工當年度(每年7月至屬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Ⅳ 2019年社保繳費比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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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專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屬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Ⅵ 2019年社保基數調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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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Ⅶ 2018年社保繳費比例
2018年社保繳費比例具體如下:
2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Ⅷ 2019年社保繳費基數怎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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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平均工資為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6504*300%=19512元。
Ⅸ 2018年社保繳費三個基數是多少
對於社保繳費只有基數上下限,對其介紹如下: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9)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上調了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