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駐外地分公司怎辦理員工社保 分公司如何操作社保
外地駐深圳、廣州、中山、佛山等分公司(代表處)、辦事處、外資公司(港澳台)公司,又或者貴司全國各地有辦事處、代表處(分公司)。
面臨問題:不能注冊社保賬戶為員工購買社保?無法為駐異地員工辦理統一的參保
解決方案:通過我司覆蓋全國的服務網點,在企業合理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專業為貴司解決員工社保公積金問題。將駐異地分公司員工參保地統籌辦理,更高效管理員工社保公積金。
企業當地社保繳費成本高,或駐外地分公司(代表處)、辦事處當地社保成本高。
解決方案:通過我司代理社保,可以選擇購買社保的參保地、參保基數和險種,譬如可以為駐異地的員工買深圳社保、單買廣州工傷保險及購買深圳、中山等繳費較低的地方社保:
對於企業及辦事機構來說,社保賬戶的開設及社保的繳納是十分繁瑣耗時的工作,因為社保政策的頻繁變更社保繳納流程的復雜瑣碎(辦理招用工備案、社保局辦理人員名單的申報、地稅局每月申報需繳納的社保費,社保每月的增減員情況)
解決方案:我司有客戶服務專員專人對應,客戶只要對應我們的客服專員,一切勞動人事事務由客服專員負責跟進,給客戶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務渠道,利用低成本達到「省錢、省時、省力」等共贏合作。
社保代理(服務內容)
企業公司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
社會保險五險繳費、建帳和月報手續;
參保人員的增加、減少和異地轉移手續;
企業社會保險補繳手續及繳費測算;
參保人員醫療費報銷和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工傷認定、費用支付相關手續等;
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致力於打造中國最大、最專業的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勞務派遣、勞動事務外包、公積金代理企業,擁有龐大的服務網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覆蓋、高效率的服務獲得多家公司和機構的認可。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將以最專業的精神為您提供安全、經濟、專業的服務。
駿伯公司經過長期的專業沉澱,以良好的組織管理體系、成熟的運作和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譽。
B. 勞動法有規定外地的公司必須在員工工作地購買社保嗎
勞動法沒有相應規定,根據《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2)外地員工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第七條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 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單位類型;
(五)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六)主管部門;
(七)隸屬關系;
(八)開戶銀行賬號;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C. 公司可否為員工繳納外地社保
駐外分公司社保可以通過兩種方法:可以直接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通過人力資源(社保代理)公司辦理。易人事有15年全國社保項目管理,300多家繳納網點,提供一站式在線社保與公積金自助經辦平台,整個參保過程便捷高效,100%在線自助,目前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社保繳納、社保查詢、待遇申領、費用報銷、社保咨詢以及薪資代發等全方位服務。,有興趣可以了解一下你可以採納我的建議,不懂的可以繼續追問哦
D. 企業如何為的異地辦事處員工買當地社保具體怎麼操作
該公司在南京辦理單位社保注冊(單位參保),就可以辦理職工當地社保了。
單位參保辦理提供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
辦理了單位新參保,同時辦理第一次職工新增參保,社保卡要以、兩個月才制好。
E. 外地員工離職後社保怎麼處理
外地員工離職後社保可以進行轉移。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F. 公司如何幫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社保
公司幫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社保的方法:
1、可以直接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2、按當地的工資標準的比例,折算成工資一並發給員工,由員工在當地的個人流動窗口交納;
3、與當地的人事代理公司簽訂社保代理合同,通過人力資源(社保代理)公司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