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每個月社保繳費日期
個人社保繳納最好是在每個月的10號以前,因為各地基本上在15號---25號以前從銀行的委託賬戶劃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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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上海社保每月幾號繳費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你要繳費的話要在15號之前去繳。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申請緩繳的條件)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2)社保繳費日期是幾號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告知)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的工會組織或者繳費個人。市勞動保障局有權將繳費單位的違規行為及由此侵害繳費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告知繳費單位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向社會進行公開告示。
第二十七條 (滯納金)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八條 (對欠繳單位的處理)
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催繳;當月內仍不繳納的,從次月起移送勞動監察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社會保險費征繳中的違規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勞動監察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參考來源:網路-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
❸ 天津社保每月幾號繳納社保
社保扣費一般在次月,當月社保一般在5-25號之間繳納就可以。
具體也可以打12333問問社保局,根據語音提示查詢,也可以帶身份證去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問問工作人員或者在自助查詢機器上操作。
了解具體操作或者意見也可以去我們官網咨詢窗口問問專業顧問。
❹ 社保每個月幾號交時間是怎麼算
社保繳費時間各省規定不同,具體需要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以下是廣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繳費的時間供參考:
(1)廣州:繳費單位當月的參保人員沒有增減變化,應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納社保費;如果逾期即未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費,主管地稅機關一般按繳費單位的上月應征數據進行分次批扣,批扣時間直至當月底,這種情況下,繳費單位必須自行負責關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屬區主管地稅局辦稅廳進行申報繳納社保費。
(2)深圳:社保規定扣款的日期是每個月的23號--25號,如果需要查詢個人明細最好是在月底的時候查詢。單位如簽訂了銀行代扣協議,一般都是15號之前扣款。具體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你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但具體要求不清楚),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4)社保繳費日期是幾號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2、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3、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4、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5、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6、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網路
❺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5)社保繳費日期是幾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❻ 2017年濟南個人社保繳費扣款日期是幾號
每月26日至月底,繳費銀行將自動從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卡中代扣應繳的社會保險費,全國都是統一的。
個人社保繳費扣款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公司社保台賬,19號前繳納當月的社保費用,19號以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社保局對於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
養老保險繳費說明:
1、繳費基數上限為15999元、下限為3200元。
2、單位繳費比例18%,個人繳費比例8%。
3、最低繳費金額:單位576元,個人256元。
4、最高繳費金額:單位 2879.82元,個人1279.92元。
(6)社保繳費日期是幾號擴展閱讀: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需要注意的是: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