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單位繳納部分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嘛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保(社保費用全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不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及個稅可以按照應付職工薪酬或者管理費用愛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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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公司為員工補繳社保可以在工資中扣除嗎
工資是工資,社保是社保,兩碼不是一回事。如果公司承諾替員工繳納社保,是不能從工資中扣除的!
❸ 員工離職工資不夠社保代扣怎麼辦
員工離職復後社保當月做增制減,就不需要給員工再繳納社保,因此也就不存在代扣的問題。
員工停繳社保流程:
減員處理,兩種方法
1:網上申報辦理減員業務,無需到社保中心即可;
2:在企業管理子系統里打出減員表, 報盤後去社保中心窗口辦理。
網路申報:
已開通網路申報的繳費單位,每月1-15日內可在互聯網上進行增、減員辦理。繳費單位可用申報輔助系統製作並導出增、減員報盤文件。
❹ 員工的社保,是公司先墊付所有的金額,然後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員工承擔的部分嗎
不是的。而是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員工承擔的部分,同時加上公司承擔的部分上繳的。這是社保相關的條例所規定的。
❺ 社保從工資中扣除,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操作
一、假設工資為5000,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管理費用--社保費 900
貸:應付內職工薪酬容--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二、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貸:銀行存款 1200
三、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47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❻ 公司扣除社保亂扣工資該怎麼維權
公司扣除社保亂扣工資,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的,只要你提供證據一定能夠得到支持的,公司沒有權利扣除社保的,也不能夠亂扣工資要有禁止。
❼ 算公司工資的時候,扣員工個人部分社保金是怎麼扣的
我表示不是很理解問題的含義~~
個人覺得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個人應繳的那部分按最低基數2089不會超過300
產假期間公司應支付給員工百分之八十的工資所以不會造成工資不足代繳
離職員工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社保是當月扣上月的
當公司同意員工離職起可辦理減員。當月辦理當月生效。下月就不會扣除當月離職員工的社保費用
所以這個也是不會發生不足代繳的情況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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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用人單位扣員工工資買社保合法嗎
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咨詢問題,公司里的一部分員工提出要求,稱家裡經濟困難、小孩讀書開銷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給他們買社保,而把買社保的錢直接發給他們,而他們自願寫承諾書,承諾因自身原因不購買社保,保證以後不會因社保的問題找公司的麻煩,因未買社保的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大部分公司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這筆費用不會有什麼問題,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但現實中,如果社保局發現公司未給這批員工買社保,一般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這批員工的社保費用,並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施行,用人單位將承擔著更大的懲罰責任。針對這樣的情形,公司便會想問,員工自己的承諾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是員工自己要求不買,不是公司不願給員工買,員工不配合買社保,公司又能怎麼辦,以及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又該如何處理?現實類似這樣的案例很多,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繳納社保的費用作為員工的福利直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予以發放,他們實際上涉及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社會保險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的問題。我們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協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則,但這種自治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雖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並作出書面承諾,但會有最終會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故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另《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也即意味著公司仍應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針對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可依法要求勞動者退還已實際支付的相應費用。也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無效合同所獲取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另外,我們還應看到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我們知道,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允許的。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所以個人覺得作為一名HR,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兩個戶頭里。如果繳滿了15年,以後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繳不滿也沒關系,退休以後可以領出來的。讓他們明白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我想大多數勞動者在理解之後是不會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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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多扣員工的社保怎麼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抄發布的襲《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因此,企業多扣了員工的社保,扣社保費的時候的分錄是:
從工資中退回多扣的社保費給員工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紅字)(退回款)
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黑字)(正常扣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工資 (應發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數)
❿ 單位全額從員工工資扣除社保費用違法嗎
上班路上摔傷,這個單位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為算不上工傷,單位在你的摔傷也沒有任何過錯。
摔傷後休假,單位從你的工資中扣除了單位社保繳費940元,這說明你病假期間單位還是發了工資的;如果單位有文件規定不上班的時間超過多長,則社保單位繳費由個人承擔,那也不違反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