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社保局「互聯網+社保服務」重點推進項目——參保憑證網上列印服務功能,已通過「東莞社保」政務微信正式上線服務,參保人只需通過微信的個人身份認證,就可以直接在網上查詢並列印,不用再到社保部門的前台或自助終端上列印。
社保參保憑證包含了參保人的姓名、身份證、歷年參保繳費情況等信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參保人員的就業及經濟狀況,與工作生活息息相關,是一份很重要的證明材料。目前,東莞每月通過業務前台和自助終端列印參保證明的數量超過8.6萬份,要求提供社保參保證明的事項也非常多,如關系轉移、計算工齡、資質審驗、貸款出境等。
東莞市社保局負責人介紹,參保人只要通過實名認證的微信授權登錄即可通過數據關聯綁定社保卡。通過認證後,即可使用個人社保查詢服務、參保憑證下載列印、預約辦事、在線咨詢等服務。參保人用手機在「東莞社保」政務微信號依次點擊「我的社保——我的社保卡」,登錄後找到憑證下載,就可以按照自己所需要的參保憑證進行在線申請,通過手機一鍵下載即可自行列印。
自助下載列印的參保憑證,印有「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自助業務專用章」,注意保持參保證明左上方驗證碼清晰即可,不需要另外加蓋鮮章。需要社保參保證明的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接收到參保證明後,可在驗證碼有效期內,登錄官方網站輸入驗證碼和身份證後4位數進行驗真,驗證網址為:http://bbyz.dgsi.gov.cn
㈡ 怎麼網上列印社保繳費證明
步驟如下:
一、在網上搜索「中國吳江」,進入官網。在「其他服務」處點擊「社保養老」。其他各地區可在網路上搜索XX人力資源保障 進入官方網站
二、在「吳江人社網路服務平台」頁面的業務平台模塊,選擇「個人用戶服務中心」,如下圖所示
六、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就近的人社自助服務一體機上完成實名認證操作,可獲得更多查詢許可權,如醫保卡消費記錄明細查詢等。
(2)社保局繳費證明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憑證是參加各類保險在繳納保費後所取得的繳費的收據或者發票。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收據和繳費的清單。
重要提示
1.本憑證是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權益記錄,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2.當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個人賬戶儲存額按規定繼續計算利息。到新就業地參保時,請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本憑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3.本憑證如不慎遺失,請與填發此憑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申請補辦。聯系方式可到任何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參考資料:社保繳費憑證網路
㈢ 如何開具社保繳費證明和繳費明細
可以通過網上列印社保繳費證明,具體方法如下:
1、電腦瀏覽器搜索並打開社會保障局的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頁面(這里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例)。
㈣ 社保繳費證明怎麼開
保人員需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需代辦,被委託人還需持書面委託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個社保經辦服務機構辦理。
參保繳費證明獲取方式如下:
1、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市民卡」)的人員,可憑市民卡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2、市民卡正在辦理之中或未辦理市民卡的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3、已辦理過網上注冊的人員,可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列印;
4、按以上三種方式均無法獲取參保繳費證明的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由受託人憑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櫃台查詢列印。
(4)社保局繳費證明擴展閱讀
參加社會保險登記
1、繳費單位必須在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北京市有關政策同時辦理幾項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及時到工商企業執照注冊地或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住所(地址)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已參統的繳費單位到目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原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繳費單位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㈤ 在蘇州社保網站上怎麼開社保繳費證明
1、網路搜索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找到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後點擊打開網站。
㈥ 成都社保繳費證明憑證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可以。有三個方法:
1、自己:在成都市社保局網站首頁,有社保繳費憑證列印的版塊。用社保卡號、密碼登陸進去,就可以列印。
2、自己所在公司:請社保經辦人員在社保網上經辦系統中幫你列印。公司經辦系統有這個許可權哈!
3、到社保局列印:到成都市社保局或者你所在的區社保局,有那種自助設備上去列印。最好帶上你的社保卡和身份證。
㈦ 請教去哪裡列印社保繳費證明 杭州
可去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列印。
《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 地方稅務機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加強社會保險管理的信息化建設,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根據社會保險工作需要。
與市場監督管理、民政、機構編制管理、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相關的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記錄。
(7)社保局繳費證明擴展閱讀:
《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八條 單位應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費工資。職工的繳費工資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實申報,單位的繳費工資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之和申報。
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工資收入。每年7月至次年6月為一個繳費年度,繳費工資經社會保險部門核定後全年不變。
第二十九條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由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測定,經同級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