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了社保生病但未住院可以照常領取工資嗎
在參保的前提下,生病是不能正常全額領取工資的,但是每個單位都有病假工專資。買屬了社保就包含了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的作用就是參保人大病醫療住院,按照比例報銷的險種。跟領取工資沒有關系的,唯一有關系的是工傷。在工傷期間是可以全額領取工資的
❷ 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買社保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員工住院(非工傷),用人單位是否有責任
除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外,用人單位還應該承擔醫療保險應該保險部分的醫療費!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❸ 買了社保是不是立刻就可以報銷住院費用
門診可以,住院報銷要過半年才可以保醫療-報銷范圍及明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繳費:1、單位--以工資總額的8%繳納 個人--1)在職職工:以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 2)下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60% 的2%繳納 3 )退休職工不交費 2、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的11%(全部自繳) (二)分配:1、個人賬戶記入(IC卡) 在職職工:35歲以下,按本人繳費工資的2.3%計入 45歲以下,按本人繳費工資的2.7%計入 45歲以上,按本人繳費工資的3.5%計入 退休人員:按養老工資的5%記入(個人不繳)2、統籌帳戶:扣除記入個人賬戶部分,剩餘全部劃入社會統籌基金 (三)報銷:1、起付線:一級500元;二級670元;三級840元2、免除責任: A、葯類--營養、血液、蛋白類等自費 B、工傷、食物中毒、職業病 C、交通意外事故、醫療事故所引起醫療費用 舉例 毛先生,生病住院,三級醫院,共花費4000元,其中自費葯800,統籌外檢查200,門診費100,能報銷多少? 4000-800-200-100-840=2060 2060×84%=1730.4 報銷比例=1730.4÷4000=43.26% ( 實際往往遠小於這個數字!) 商業保險與社保的區別 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關系 社會保險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重要補充,對全民進行了全面、多層次、靈活多樣的保障。
❹ 職工住院期間不發工資,社保個人全額繳納合法嗎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第二是醫療期內的工資待遇,根據國家規定,必須不能低於最低工資的80%。
醫療期限外的工資,只能按照單位態度了。一般單位恐怕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給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社保雙方協商,沒有硬性規定。
❺ 有社保卡的人,如果住院工資能不能正常發
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內×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容數」的公式來發放。簡單來說,日工資並非完全是員工每天的工資,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對工資計算基數有明確規定:「(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一)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二)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三)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四)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五)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❻ 生病住院有工資待遇是用人單位給還是社保局給
病假工資由單位發放,社保除了發放退休金,不發放任何工資。
❼ 社會保險在職人員工資明細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下是具體注意的: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一式二份)。
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
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
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
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
7、養老金發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或郵局統一發放。
8、養老徵收由所在地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徵收時間在每月初。
9、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20日辦理各項異動業務。
10、參保單位人員如有變動,必須在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每月1至20日)及時辦理手
續。增加減少人員需填寫「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減少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辭職報告並鑒
章。
11、每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月初)到所在地稅部門繳納養老保險金,否則不能辦理調動、停
保、轉移、等勞動關系業務。
1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七月根據武漢統計局公布的社平工資進行調整。
13、2003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11719元,月平均工資為976.6元2004年養老保險繳費工資
最低數為586元,最高封頂數為2929.8元。
14、參保單位應在每年二月份到參保地領取繳費工資申報表。
❽ 用人單位未給在職在職員工買社保,現在又解除勞動合同,那在職期間的社保給如何賠償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如無法補繳的,可以要求折現補償。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❾ 200 年廈門本地在職員工每月從工資扣除的醫社保錢一般需多少
200年廈門本地在職工每月從工資扣除了醫保錢一般需要多少?我覺得這個應該要最起碼扣個,哎呀,四五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