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管理部門人員工資22000元,扣代墊員工社保費680元,扣員工水電費180元,現金支付21140元,這樣做會計分錄對嗎
樓主在概念上似乎有點混淆,我建議在確認工資時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 218200
貸: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114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680
同時:
借: 其他應收款-員工水電費 180
貸: 庫存現金 180
在支付工資時的時候,做分錄
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2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680
貸: 庫存現金 22000
如果收到員工還回企業的水電費,或者直接從員工工資里扣回代繳的水電費時,分錄:
借:庫存現金 180
貸:其他應收款-員工水電費 180
求推薦吧。
② 什麼是代墊社保費
就是你的社保由於其他原因沒有及時繳納,由相應部門比如公司或者社區給你墊交(意思就是暫時代你墊的,如果你沒有及時補上,會導致失效,自己承擔責任
③ 如何對公司代職工墊付社保出分錄
1、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職工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2、補繳的部分一次性進費用就可以了
④ A公司代墊另一B公司的社保費和公積金該如何做賬
1、借款,只要不支付利息,這筆借款A公司可按其他應付款入賬,B公司按其他應收款入賬
2、代B公司支付社保和工資,在發放的同時,不做成本費用,而是做B公司往來,也即視做歸還B公司其他應付款。
3、同第二條
4、以上分錄需要的原始憑證與發票為:借款打收據,社保金要是開給B公司的發票,工資由B公司編制並蓋公章。鑒於你說的社保費發票抬頭寫的是B公司,公積金沒有發票,這種情況下,對A公司來說問題不大,但對B公司來說,這筆支出是不被認可的,也即不能所得稅前扣除,有稅務風險。
⑤ 繳納本月社保費9萬元,其中代墊員工社保172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 寫會計分錄
替員抄工代墊的社保屬於其他應收款,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社保金 72800
其他應收款 —— 代墊社保款 17200
貸:銀行存款 90000
⑥ 單位代墊的個人社保(5-12月),在12月的職工工資中扣除,並在之前已入賬的社保中沖銷個人部分的問題。
通常是這樣 比如公司一共支付社保1500元 其中公司承擔1000元 個人部分500元 工資總額為2000元
支付版社保時做
借 管理費權用-社會保險 1000
其他應收款 ——社保 個人部分 500
貸 庫存現金 1500
發放工資時做
借 工資 2000
貸 其他應收款 ——社保 個人部分 500
庫存現金 1500
我覺得你的賬務處理順序有問題
⑦ 公司代員工墊付的社保,公積金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吧,但為什麼在網上我看到好些人都說計入"其他應付款"的,
公司代員工墊付的社保,公積金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吧,但為什麼在網上我看到好些人都說計入"其他應付款"的,——這是考慮的角度不同所形成的。
如果是先為職工繳納,再扣職工工資,肯定使用"其他應收款"合理;但是,如果是先扣職工工資,再為職工繳納,肯定使用"其他應付款合理。
一收一付,計入"其他應收款"還是計入"其他應付款",都是正確的。具體應用依據個人習慣吧。
⑧ 公司代墊社保、醫療費用
不可以操作的,一般這種情況都是個人把公司部分也墊上的。勞動局不會管你這個人是否真實在這里上班,每個月直接把公司和個人部分的總額賬單發給你的。
⑨ 幫對方代墊社保,要求對方給回,如何寫
一、企業購買商品時對方代墊保險費,這項費用構成采購物資的成本並形成欠代墊方的負債。會計分錄為: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二、解釋1、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的稅費和其他費用。2、「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既然是「代墊」,說明這筆保險費應由購買單位負擔,應歸還給對方,所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貸方。
⑩ 公司代墊的個人社保計入哪個科目
公司代墊的來個人社保需要計自入哪個科的規定如下:
一、如果不提取
1、繳納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單位負擔)
借:其他應收款--代交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2、代交個人保險,在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交個人社保
貸:庫存現金
二、如果採用提取方式
1、單位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2、個人負擔部分,在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庫存現金
3、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備註:可以隨時改動記賬的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