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做了十年的員工只買了7年社保公司辭退應怎樣
要求公司補繳社保或賠償經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❷ 十年的員工單位用別的公司上社保可以嗎
有勞動合同是可以的。
用人單 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 之日起 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❸ 請問一個工人在一個工廠做了十年還買了社保按勞動法怎麼賠償
如果廠里是想開除你而你又沒有嚴重違紀給廠里造成損失的 。那廠里就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澳門合同法你在單位做了十年就應該賠償十個月的工資的兩倍,工資是按照之前十二個月的稅前平均工資包闊獎金加班費在內的。
❹ 在工廠裡面做了10年,期間是公司交的社保,現在辭職不做了,想把社保
不合法,可以投訴舉報,規定企業是必須給員工買社保的,他們沒任何理由要回求你退回他們繳的答社保,社保轉移具體的流程如下-企秘保:
第一步:准備相關材料
1) 社保卡(如果還沒有,先補辦),並確保有餘額(一般都會有啦)
2) 離職證明,並確保公司已經把你的社保處於「停用」狀態
3) 個人身份證
第二步:到當前所買社保的區社保局辦理社保轉出業務。
第三步:進入社保局後,不需要拿號排隊,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終端機上根據提示辦理。
1) 在自助終端機上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兩個憑證在一張紙上,並且已經蓋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
2) 個人建議將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一並列印,很多地方都會用到這個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 問工作人員,填一份《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第四步:最後,持蓋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用章的繳費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即可。
❺ 在廠里做了十幾年,廠里沒買社保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上保險,你可以在搜集證據後(比如工資條),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把以前的保險補繳。但你也要做好因此丟飯碗的准備。
❻ 工廠企業有義務給在廠員工買社保,但工作二十年工廠只給工人買了十年社保,工人有權向廠里補償社保嗎
如果是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參統,,,就有權向單位要求補繳社保
如果不是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實習生,外包工等)那麼單位就沒有義務參保,,,,,
❼ 你好,請問一下,我在廠里做了十年了,管理叫我辭職,社保也交了六年了,這有倍嗎
社保退還只有3種情況:
一是參保人身故,繼承人可以領取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很少的一點錢。
二是參保人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情況不符合辦理退休的年限,又不願意繼續交,這樣,也可以把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退還,也可以到時候將社保轉到當地的新農保或城居保中,也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當然,金額就要少很多。
三是出國定居放棄中國國籍,銷戶,也可以把參保人繳納的個人部分退還。
建議持續繳費直到滿15年
❽ 在廠里上班20年,社保只買了10年,其於10年社保可以要求廠里補嘗嗎
工廠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如果上了二十年班只購買了十年可以要求廠里進行賠償
❾ 10年老員工社保,廠里只買了兩年怎麼辦
沒有辦法解決了,抄只要襲前八年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單位就是沒有與你簽訂社保備案合同,即是補繳也無法做到。
社保允許法律追訴,但追訴有時效,規定時效期為二年,你已經過了時效若干年了,即是追訴勞動仲裁也不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