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險,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個人,是否合法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給員工購買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強制行為,是不能雙方約定的,約定了也是無效的。
就社保來講,社保的錢是單位和員工各交一部分給國家的社保機構的,單位發錢給員工是不能代替社保的,即使發現金,社保也還是沒有買。而簽合同是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是不能約定的。
(1)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❷ 員工簽屬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員工簽屬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國家對企業及勞動者的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屬違法,單位對於包括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不繳納社保費。
代之以現金補償、試用期滿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費、與勞動者協商選擇參保險種及繳費基數等做法,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會保險,造成無法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保行為不能對抗國家的社保徵收制度。作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和直接從勞動者工資上扣除個人應繳部分具有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自願申請不購買社會保險造成無法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不應由其承擔來抗辯,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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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助組成。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助。
第十三條 個人賬戶的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參考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和物價指數確定記賬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❸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用人單位能否免責
用人單位不可以免責,需要承擔部分的法律責任。在現實生活里,很多在應聘的時候,應聘者都會詢問公司的人事部門是否會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這些保險實際上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同時也是政府強制購買的一種社會保障基金。
如果工作的企業拒絕為你繳納社保,或者以其他的理由來威脅你自己放棄社保,這時你一定要拿出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這樣才能為你未來的生活多一份保障,在退休之後才能夠領取社會養老金,這是很重要的問題,一旦失業或工傷,社保就能夠提供非常必要的保障,所以社保是萬萬不能省去的。
❹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單位不能免責,公司需不需要繳納社保
員工即使自願放棄社保,單位其實也不能免責,即便是員工自願地放棄了社保公司依然需要替員工繳納社保,因為這是國家相關法律所規定的。我國的《社會保險法》中的第4條規定: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該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義務是每個人必須要履行的,所以社會保險其實是具有法定的強制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其實都不能夠以協議的方式去少交或者不交,這樣一來其實是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的。
所以即便是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單位其實對此也不能免責,交社保是每個人的義務所在,並不是他們的責任。責任可以選擇不去負責,但是義務必須要履行,因此員工無論是否自願放棄社保,他們都必須得交社保,如果不交員工有責任公司也有責任。
❺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用人單位能免責嗎
不能
員工復自願放棄社制保,人社部明確用人單位不能免責。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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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不同於單位繳納的五險,個人繳納的三險繳費周期為一年,每年的四月到六月為繳費期,繳費額為全年保險額,根據國家的保險標准要求,採取多退少補的方式。
繳費地點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繳費需要的材料主要是身份證,現金或刷卡支付都可以,繳費額根據不同地區有所不同,繳費標准也有一定差異,現在一般是九千到一萬左右。
❻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單位不能免責是怎麼回事
人社部近日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此,有網友評論表示:希望我的Boss(老闆)也可以看到,希望我們也能足額繳社保,但公司不願意,還說是為了讓我們拿到手的工資能多一些,要是真的為我們著想,你倒是漲工資啊!
(6)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❼ 對於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員工和企業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朋友你好,如果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的情況下,其員工要求企業補繳,那麼企業就必須要為員工補繳,另外,員工是可以以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立刻解除勞動關系,並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因為員工他有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繳納協議的在某種層面上要求的經濟補償金是不被支持
❽ 如果公司強行要求員工自願放棄交社保的怎麼辦
你好,國家政策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足額按時繳納社保。如果你公司不為職工繳納社保,你可向當地社保部門舉報該公司,並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企業足額按時繳納你的社保,並對之前已經拖欠的社保進行補繳或者是賠償相應的損失。
❾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公司需要進行賠償嗎
員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障,法院不支持賠償。
案號:2013 蘇中民終字第1800號,這個案例值得去閱讀。在判例中,一名雇員張翠山雖然不是張無極的父親,但也是戲精,他自願放棄社會保障並辭職要求賠償。
看到這個先例,很多人力資源人員可能會立刻感到舒服,但這是否意味著企業可以允許員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障?如果你真的這么認為,那還是有點天真。
如果員工要求償還社保,企業必須百分之百償還。
本案僅屬於法院受理的職工賠償請求,與社會保障無關,法院不受理社會保障賠償案件。如果員工單獨向所在國的勞動監察部門或社會保障中心報告並要求追加付款,企業將必須為所有員工的工作時間支付100%的社會保障費,並可能面臨社會保障中心的處罰。說白了,員工放棄了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支付社會保障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