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人單位要給兼職的員工交社保嗎
一般社保是給正式員工繳納。
社保繳納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專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屬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⑵ 企業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嗎
企業不需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
原因: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但是,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無關。兼職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並沒有建立起完全的勞動關系,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用繳納社會保險。
⑶ 公司招的兼職人員,需要給他們交社保嗎
兼職人員只要簽訂勞務合同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⑷ 兼職人員可以不交社保只交公積金嗎
不可以,兼職員工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公積金需要在職員工才可以繳納,兼職是無法繳納的,具體如下: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十一)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4)兼職的員工需要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法定的兼職員工的工資標准: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七)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八)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
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政府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准未包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
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⑸ 請問:哪項法律規定兼職也要給員工交社保謝謝
兼職並非法律術語,因為我國法律部承認雙重勞動關系,所以一個勞動者只可以與一家用人單位締結勞動關系。在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者再去其他單位工作的,不屬於勞動關系,而是勞務、承攬等等其他民事關系。
對於勞動關系必須繳納社保,而民事關系則不需繳納社保。
1,要交社保的類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這種關系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屬於勞動關系,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和約束,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這種關系很容易讓人誤解五兼職,其實並不屬於兼職,不具「兼」的特徵。因為勞動者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則受用人單位管理,在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只可以為用人單位工作。
2,不要繳納社保的情形——承攬、承包、勞務等民事合同關系。
⑹ 兼職人員 法律是否有規定要繳納社保
兼職人員是不繳納社保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⑺ 公司招的兼職人員,需要給他們交社保嗎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勞動權利,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說是需要的,但是現實中往往不給兼職人員繳納社保
⑻ 僱傭兼職人員需要交社會保險嗎一定要簽合同嗎
1、簽定勞動合同就已經包含了保險這一塊,所以簽定勞動合同必須上保險,不以公司和個人的意志為轉移。
2、你說的僱傭合同是不是指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兼職合同可以不用買保險。
3、簽那種類型的合同就是資本家和勞動者的問題了,大家都可以協商的。這個沒問題,只要雙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