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上海社保繳費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2年4月起上海的社保繳費如下:本地及外來回城答鎮戶口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最低2599元,最高12993元,繳費比例單位:養老22%,醫保12%,失業1.7%,生育0.8%,工傷0.5%,公積金7%,合計44%。個人:養老8%,醫保2%,失業1%,公積金7%,合計18%。外來農村戶口繳納三險的,繳費基數為1949元,繳費比例單位:養老22%,醫保6%,工傷0.5%,合計28.5%,個人:養老8%,醫保1%,合計9%。
⑵ 上海社保公司個人繳納比例
上海社保費繳納單位按35%的比例:養老21%、醫療11%、失業1.5%、生育1%、工傷0.5%。
個人按版10.5%的比例:養老8%、醫療權2%、失業0.5%、生育0、工傷0。
住房公積金單位、個人各按7%繳納。
⑶ 上海員工交社會保險,怎麼算
無戶口的可以交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沒有生育保險,每個保險的專比例是
醫療屬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沒有這個,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最多隻有「四險一金」。
⑷ 社保繳納比例 上海
樓下亂講,早出來了。
上海市2016年度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7817元,下限為3563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請問上海社保繳納比例怎麼計算
以社保來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源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注: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⑹ 上海社保交多少,個人和公司什麼比例
上海繳納社保是已工資為標準的,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1日的繳納標准為最低工資為2338元,最高為11688元,這個在每年的4月1日都會調整的。
不知你每月的工資是多少,反正你老闆按2400元給你交,也就表明是按最低工資標准給你交,其中單位為你交44%,你個人需交18%,這個百分比是社保政策規定的。
單位為你繳納的是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22%,醫療保險12%,失業保險2%、生育保險0.5%和工傷保險0.5%還有公積金7%。養老是你退休金的一部分,醫療是你看病用的,失業是沒有工作時可以領的,生育是女人生孩子用的,工傷是出工傷事故時用的,公積金是你買房子用的,如果直到退休都沒有買房子,就可以全額領取的。
個人需繳納: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公積金7%,這些應該會在你工資里扣的。
如果你的工資不止2400元,那也就沒辦法了,很多老闆為了降低費用,都會按最低標准為員工繳納社保的,不過能繳納已經不錯了,還有一些老闆都不給員工交社保。
⑺ 社保繳納比例個人上海
上海社保目前政策是分為上海本市城鎮戶口、上海本市農村戶口和非上海本市城鎮戶口繳納五險,非上海本市農村戶口繳納三險。公積金都是一樣的,都需要繳納。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2815元、上限為14076元,員工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以工資為繳費基數。
單位按35%的比例繳納,其中養老21%、醫療11%、失業1.5%、生育1%、工傷0.5%。
個人按10.5%的比例繳納,其中養老8%、醫療2%、失業0.5%。
住房公積金雙方各按工資的7%繳納,最低繳費基數是1457,雙方各承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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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上海社保五險一金交金比例是多少
上海社保五險一金交金比例是:
養老保險:單位交20%,個人交8%;
醫療保險:單位交9.5%,個人交2%;
失業保險:單位交0.5%,個人交0.5%;
生育保險:單位交1%,個人不用交;
工傷保險:單位交0.2%-1.9%,個人不用交;
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8)上海給員工交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繳費單位必須在接到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有關單位、個人不得拒絕。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繳費單位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交納社會保險費:
(一) 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 繳費單位到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繳納;
(三) 繳費單位的開戶銀行根據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開出的托收憑證或者稅收票證從繳費單位賬戶直接劃撥;
(四) 繳費單位與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繳費單位和個人必須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特殊原因暫不能繳納的,經繳費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的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但延期最長不能超過90天。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繳費單位不及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應當及時催繳,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並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基金;據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