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換工作,新公司社保繳存基數比例問題
公司的做法顯然是不合法的。繳費基數以員工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為基數,新進員工以上個內月的工資收入為容基數繳費。應該以8k為基數,而不應該以不知道員工上年度的工資為由按照4k來繳費。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8k的技術繳納。不過,你個人部分也要相應的提高一倍,公司的也是如此。
⑵ 換工作社保繳費基數
如果是在職人員,社保繳費基數調整與在職人員基本沒有關系,在職人員繳納社保按規定,是以個人實際收入為繳費基數繳納的,換單位也是按實際收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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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我7月新換的工作,原來的社保是按最低的基數上的,現在在新單位可以改變基數嗎
基是由你現單位決定的,是你在現在單位的工資基數,一年後是按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你的基數。和你以前單位的基數是沒有關系的。基數一年核准一次。
希望採納
⑷ 換了工作單位,社會保險基數按什麼標准確定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的繳納養老保險基數,是根據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由於調入新的工作單位,沒有辦法計算上年月均工資,可以暫按調入月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等待下年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上年度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3、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4)換個工作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的或是享受保險待遇有差異的,勞動者有權請求民事賠償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⑸ 請問更換工作單位後社保基數如何調整
社保基數不是根據單們,而是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滬勞保基發(2006)7號規定: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其數值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按四捨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1、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
4、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5、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6、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7、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⑹ 換工作後社保基數變高了,怎麼算退休金
放心吧,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本身就是變化的不管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靈活就業人內員養老保險每年容繳費基數都很有可能不一樣。計算時涉及到個人每年繳費基數和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比較,然後綜合數十年的繳費情況進行計算
⑺ 換到另一行業工作社保繳費基數低了,以後養老金養到也會變低嗎
養老金與社保交費多少有關。因此會有影響。
但養老金還與交費年限,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等有關。所以,不是基數低10%,養老金也低10%的關系。
⑻ 換新工作後,交養老保險的基數是按照以前的工作單位還是新的工作單位
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一年可以變動一次,一旦核定你的繳費基數,一年內不可以改變的。你要想改變,只能得到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達之後變更,
⑼ 換單位後社保基數立刻可以更改嗎
你在B公司的醫療保險基數按A公司的原有基數不變,到2009年3月基數核定時再給予調整。社保基數(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北京本市戶口))可以按你到B公司後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基數,也就是2000。
社保基數是按單位申報的工資來做的,不是每個企業都是按原工資來申報社保的,社保有最低標准。原則上繳費基數是要與申報月均工資一致的。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社會保險基數的申報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確定: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
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維權:
對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瞞報、漏報少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險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參保單位應以報盤方式申報繳費基數,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拷盤服務;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A級信譽單位等社會保險誠信度較好的參保單位可實行繳費基數網上申報。
自由職業者於7月1日起到繳費銀行進行繳費基數申報,當年不申報,銀行不予扣款,已參加醫保的就會中斷繳費,將會影響其個人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⑽ 因為換工作社保基數比以前低
對之前的沒有影響,但每年的繳費基數都影響你退休時的養老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