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基數低於同級別的人
如果是自己交納的可以去社保局調整社保基數
2. 社保稽核,當小公司工資表上人數與實際交社保人數不相符該怎麼辦而且員工平均工資大於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內收入高於當地上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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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業社保繳納人數最低是幾人
您好
西安的社保變抄化以後依舊是以往
基數,不可能出現改變,具體情況如下:
社保有兩種一個是按最低基數繳納,一個是按你的實際工資繳納,實際工資低於最低基數(2004.35)的,按最低基數繳納。公積金有三個檔次:公司個人合計低於470元可以最高貸款15萬,470到1128可以最高貸到30萬,1128元以上可以貸到50萬元
4. 單位應該參加社保的人員總數有規定嗎是按工資總額還是按員工人數的比例來確定參保人數的
人員總數沒有規定,如果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4)人數低於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5. 公司社保基數比個人基數少,低於合肥最低標准,且越來越低
這應該是社保局的問題,不是單位的問題。你是代表單位在問這個問題吧,最好的辦法是版問問社保局。
公司權的繳費基數低,有可能是國家隊企業的優惠措施,廣州這邊也是,失業保險的比例是有優惠的。但是沒有遇到過基數可以優惠的情況。
其中失業和工傷可以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繳納,養老和醫療不能,應該是2305最低了。
基數降低對單位是好事,相當於少繳納了社保費,少統籌,對個人沒有什麼影響。
6. 公司最低社保的人數可以低到幾人
國家規定是員工工資低於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社保繳費繳納。沒有人數的規定。
7. 青島公司最低繳納社保的人數要求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一般是單位和個人按照比例繳納。繳存內基數可以到社保局查容詢。
社保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8. 單位繳納社保有人數要求嗎,是全員都得交,還是有最低的比例呢
單位繳納社保是全員都得交。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8)人數低於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9. 實際工資低於繳納社保基數,請問這樣合法嗎
合法,社保繳來納基自數只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一個平均值,員工的實際工資低於平均值是可能的。
例如:有的人工資水平2000元,有的人工資水平8000元,則這兩個人的工資平均數是5000元,2000元低於5000元也是合理的。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即可。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10. 社保繳費基數低於最低繳費基數怎麼辦
國家明確規定,職工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納社保費用,靈活就業人員最低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