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當月就必須辦理社會保險么沒有6個月的試用期么
應當從用工之日起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從用工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此可見。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占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
因為即使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那麼這種情況作為事實勞動關系就仍受法律保護。而企業要想終止這種事實勞動關系,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
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簽試用期合同,企業本來是想防止被「套牢」,實際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種做法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此外,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⑵ 新員工沒有辦理過社保,公司可以直接網上增員嗎還是要去社保窗口開戶
要去社保窗口辦理,網上辦不了。
⑶ 新員工社保要什麼手續
1.離開原單位時,到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2.等你再次參保繳費後,在新的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具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一張轉入申請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去辦理)。3.申請完後,如果符合轉入的條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餘的轉移手續、基金劃轉,就由接收方和轉出方的社保機構之間去聯系了。4.雙方轉移手續完結後,新參保地的社保會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單位經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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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新員工怎麼辦理社保怎麼交社保
新員工社保辦理時間須知
關於為新員工辦理社保,2010年10月28日頒布、2011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新員工參保所需材料
1、錄用人員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失業職工提供《失業證》或《勞動和社會保障手冊》原件;
3、《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一式二份(失業職工一式三份);
4、《錄用人員登記表》一份;
5、勞動合同書;
6、《勞動合同信息管理報表》電子檔;
7、一寸照片一張。
首次參保:
單位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
批量參保(5人以上),還需提供電子文本(攜帶U盤拷貝程序或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續保:
單位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批量續保(10人以上),還需提供續保人員職工編碼電子表格(即Excel表,由單位自行製作)。
個體參保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本人憑用人單位出具的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到其原參保代理點辦理繳費核減手續。然後由用人單位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基金征繳管理科辦理續保。
社保辦理流程:
關於公司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的具體操作流程,例如,
1、員工保險轉移;
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系,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你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
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備。
公積金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退。
2、生育保險報銷,有無指定醫院
肯定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才可以的。
3、企業繳費怎麼實現?
交納至當地社保局或指定帳戶即可。
4、醫療與生育保險是在一起辦理的么?我們公司是在太原市杏花嶺區。
肯定不是一個窗口,但都在社保局辦理。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購買社保。
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第二種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為單位會為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
⑸ 給新員工交社保怎麼辦理流程
你好:
首先先確定下你是個人辦理,還是公司辦理?走的流程不同
個人辦理,可以把你的身份證交給公司,讓公司到公司所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網上幫你登記錄用,就會幫你交社保了,你自己不用麻煩的.麻煩的是公司的人事.
如果是公司辦理交社保,那是很麻煩的事.你先要去公司所在社保局申請開戶,要帶很多東西,公章,營業執照,財務章,法人章等等,填寫很多表格,銀行還要開個專門交社保的戶口,這個社保局會同時幫你辦理.
如果是為公司開戶,建議你先去社保局問下具體需要帶什麼東西,然後再帶齊了再辦理,1次2次肯定是辦不了的,網上問了也沒用,各個區縣的規定不同,帶的東西也不同的.還是自己辛苦跑幾次好.
一般東西帶夠後,到那邊填很多表格,可能還要介紹信.法人身份證之類的,法人本人可能也要過去.總之是件很麻煩的事
先去問問吧,免的白跑
祝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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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新員工入職後有沒有規定單位什麼時候交社保
一般規定為入職當月開始繳納,但絕大部分單位會規定,當月入職不足月的話,則從下個月開始繳納。
⑺ 我們單位新來一個員工,如果給她辦理社保,是新參統還是轉入,有什麼區別嗎
要看新員工以前有沒有辦理過社保。新員工要是之前沒有參加過社保就叫新參統,要是之前辦理過社保就叫轉入。
從未參加過社會保險,稱之為新參統。之前參加過社會保險的,為普通增員。只是社保實做時分類不同,且參保時提交資料不同,福利享受無差別。
辦理社保方法:
本地人需要購買社保的,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地稅局購買,個人掛靠單位辦理社保,是以人力資源公司的名義去購買。
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社保費:由企業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組成),個人掛靠單位購買,總的社保費都是由個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為個人繳納社保。
個人可以上社保局網(或者地稅網)查詢自己購買的社保明細,並在次月領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掛靠單位購買社保的人群:自由職業者,創業者,靈活就業者,暫時失業或者短期工作者。
以個人名義掛靠到人力資源公司購買社保的,主要也是為了享受: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
工傷與失業保險也是享受不到的(工傷與失業保險都是單位為員工承擔費用的,但個人只是掛靠人力資源公司購買,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代理公司無法證明個人是出現工傷,或者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任何人的失業險都是要在:非本人意願下失業,如企業倒閉,企業裁員,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等。工傷險也是在正常單位上班狀態,因工負傷,才可以享受到工傷險的待遇。
⑻ 新員工沒有辦理過社保,公司可以直接網上增員嗎還是要去社保窗口開戶
(一)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登記辦理
新注冊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辦理在京首次參保職工的社保登記,提交成功後,即時辦結。
(二)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辦理
1.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掃描二維碼登陸網上申報系統。
2.社會保險網上申報。(1)網上申報:參保單位登陸社保網上服務平台,通過「申報業務」中的「新參保人員登記申報」模塊,錄入職工信息(不含外資、台港澳、50歲<含>及以上新登記女幹部、兼職工傷人員),其中「月均工資收入」一項錄入職工在本單位第一個月工資,作為當年繳費基數,並上傳職工一寸白底電子彩照後保存提交,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職工醫療及其他四險信息是否導入成功。(2)經辦審核:在本市首次辦理新參保登記的職工已實現「全程網上辦」,單位提交成功後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無需到經辦機構審核;特殊情況需要到經辦機構審核的,通過「業務報表查詢」模塊,點擊「個人信息登記表」列印《北京市五險一金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並攜帶參保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到各區經辦機構前台提交材料。
(三)通過社保企業版申報辦理
用人單位通過「個人信息錄入」模塊錄入職工個人信息並上傳其電子照片,在「增員」模塊中進行操作,通過「個人新參保信息報盤」模塊中生成報盤文件並存至移動存儲設備,列印出《北京市五險一金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以及參保職工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到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具有中丹互免協議的外籍人員須錄入協議上的有效日期,且到期後須及時做延期。)
⑼ 新入職員工,在每月的幾號-幾號內入職,可以繳納當月的社保
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