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社保繳納時間規定 北京社保有什麼規定
2016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的公告2015-08-27依據《關於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社保發[2015]31號)文件精神,現就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參保繳費時間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二、個人繳費標准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160元;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殘疾的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三、繳費方式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凡是採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標准存入足夠金額(備註:應在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凡是採取現金繳費方式的,應按照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和學校與托幼機構(以下簡稱:參保單位)規定的時間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四、個人免交費資格驗審凡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且繼續參保的各類人員(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或確認的書面說明(原件與復印件)到參保單位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對於無行為能力或行動能力的,則由民政部門或監護人代為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城鎮居民須持有效期限內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證》、《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證》中的一種進行免交費資格審驗,其中無業居民中的殘疾人員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交《低保證》、《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以及《北京市無固定性收入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金審核發放證》等證件中的一種。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㈡ 北京社保補交程序
已經有好幾年沒有交了,個人可以去補交嗎,怎麼交法?還有醫療保險,或者有代辦的可以辦理嗎內,也不知道大約要補容多少錢?
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不需要補交相關費用,只要接著續交即可。
建議你交足最低標准之後,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適當考慮商保作為補充養老生活水平。
㈢ 關於社保補繳有沒有年限限制的問題!很急,謝謝!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
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裡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復的。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系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3)北京社保繳費補繳相關規定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
㈣ 北京市社保中斷了幾個月可以補繳嗎
可以補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社保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㈤ 北京社保中斷兩個月後,怎麼補交
北京社保補繳的方法:
補繳人向新的用人單位申請補繳;用人單位同意幫你補繳之後,用人單位帶著相關資料去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前提是必須證明用人單位和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工關系。
然後用人單位就可以幫你補繳,你只需要把補繳的費用還給用人單位即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補交時所需材料: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㈥ 北京社保補繳有時間限制嗎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
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裡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復的。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系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6)北京社保繳費補繳相關規定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㈦ 北京市個人補繳社保的流程是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
㈧ 北京社保補繳流程
單位操作步驟:
一、、單位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
二、、補專繳近三屬個月以上社會保險(2011年7月(含)以後)
(1)、通過「普通單位企業版」軟體報盤並列印表格:
1《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
3存有補繳數據的U盤;
(2)、《北京市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辦單》;
(3)、本單位成立、存續的證明材料;
(4)、補繳期間單位與參保人存在勞動(聘用)關系證明;
(5)、補繳期間及證明補繳基數的本單位財務記賬的原始工資表;
(6)、外埠戶籍員工補繳時需同時提供個人完稅證明。
三、補繳2011年7月前社會保險
需要到行政事務管理科審批後到社保中心口提交材料:
具體材料咨詢一下當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