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遇到社保稽查怎麼處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單位社保被稽查了,關鍵是要看專你的認錯屬態度和整改措施了,如果及時改正問題不是很大的。
要寫自查報告,參考:
公司應該是讓每個人都參加社保,最主要是看你的對公帳戶的社保款有沒有及時交納,還有未交納社保的工資帳戶帳務處理是什麼樣的,社保有沒有查到?
❷ 社保稽查是什麼意思
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稽核內容:
1、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2、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
4、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2)離職員工要社保稽查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稽查的內容:
1、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和登記驗證情況。
2、社會保險費申報和代扣代繳情況。
3、職工人數、工資基數、財務狀況和繳費能力等情況。
4、社會保險費繳納和繳費費率執行情況。
5、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其補繳計劃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6、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者的資格條件和領取的待遇項目、標准情況。
7、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管理、運營等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況。
❸ 社保稽核離職人員不用補繳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或者欠繳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補繳。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❹ 被社保稽查要求給員工補繳怎麼辦
被稽查責令補繳,就應該按要求去辦理補繳。這種補繳比自查補繳簡單,因為自查補繳有個審批過程,審批通不過則不能做補繳。而有了稽查的責令補繳通知書,接下來就是補繳的操作過程了。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4)離職員工要社保稽查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對用人單位強制繳費的有關條款: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❺ 社保稽核離職人員不用補繳嗎
社保抄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襲,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❻ 被社保稽查要求給員工補繳怎麼辦
被稽查責令補繳,就應該按要求去辦理補繳。這種補繳比自查補繳簡單,因為自查補繳有個審批過程,審批通不過則不能做補繳。而有了稽查的責令補繳通知書,接下來就是補繳的操作過程了。
❼ 離職後社保稽查科受理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依法補繳社保或者在職期間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在勞動仲裁時效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❽ 單位社保稽查怎麼辦
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在抄抽查范圍內
會計事務所按照人力資源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的指示對企業進行整個勞動保險繳費情況的專項審查,人數特別少低於50人的企業不查、有勞動爭議的不查、申報繳費基數較低在下線上的不查、有欠繳社保款3個月以上的不查、大型國有企業不易被審查、企業人數特別多,也不易被稽查。
遇到稽查可以將這些人摘除,使用下崗內退人員外持有單位開具內退證明的、離退休人員、港澳台人員、學生、實習生、臨時工作人員以及教師、教授可以不用繳納、檔案在原單位的同時需要原單位提供繳費證明的不用繳納、派遣的員工不在本單位繳納、小時工(每天工作不超過四小時)不用繳納、借調兼職人員需要原單位出示繳費證明的不用繳納、現役軍人不用繳納、從保安公司僱傭的保安人員不用繳納、服兵役人員不用繳納。
另外3個月以內的內部流動人員可以不用馬上繳納,超過三個月人員穩定後可以將之前的三個月保險補齊。
❾ 公司未足額給員工購買社保,現員工離職後投訴到社保稽查大隊要求補交,如何能免除大概9年的滯納金
公司未足額給員工購買社保,勞動者反映到仲裁委員會或者社保稽查大隊解決,那麼公司只能與勞動者協商解決,補償勞動者,讓勞動者拆訴。
❿ 北京離職員工怎麼到社保稽查科要求原單位足額補交社保
北京離職的職工如果沒有給你交足社保,那麼就去社社保,單位去舉報他們,立案以後,就會直接由稽查科聯系你們的原單位給你補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