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員工入職購買社保的時間期限是多久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② 新入職員工 多久公司才給繳納五險一金
新入職員工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30日內,才給繳納五險一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拓展資料:
不管是新老員工入職,法定都是從入職之日起享受社保待遇。但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具體操作起來就存在一定法律漏洞或法律空間,即勞動合同中法定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因此,一般而言,用人單位一般都在試用期滿後才正式辦理「五險一金」。辦理參保時間從你入職之月起。自然,用人單位也會在你領的第一月工資中暫代扣「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如果入職時間己過15日,用人單位會從你入職的次月為你依法參保。
值得提醒的是:五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和權利,而「一金」即住房公積金則是用人單位給予你的福利。
③ 新員工多久辦社保么
根據現在的社保政策時間為一個月左右。辦理社保卡需提供以下資料:人二代身份證、照相館出具的辦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執單(戶口不在本地的,戶口在本地的只需身份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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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新入職員工,在每月的幾號-幾號內入職,可以繳納當月的社保
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⑤ 新工人進廠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夠交社保
您好!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須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起為勞動者繳納社專會保險。
《勞屬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⑥ 新員工入職究竟多久後才繳社保
這個一般都是看公司怎麼規定了
有的是入職實習階段就開始買的
有的是要轉正後才購買
現對於現在是公司 大多數都是前者
⑦ 新入職員工,在每月的幾號-幾號內入職,可以繳納當月的社保及公積金。
嚴格來的說只要員工在一個自源然月內上過一天班,該月就要繳納社保金,離職也是一樣。由於社保和工資都是按月計算的,該員工在月底入職、在月頭離職的可以簡算為一個月,簡算後仍有餘日的,單位應該多繳納一個月的社保金,當然員工也要按規定比例交(只是很多單位都沒有這樣操作)。
一般本月的社保金(因為要計算工資、做報表等)在下月交到社保中心,每月5日-25日為繳費日,過了25日又要劃到再下個月去了。
這兩個時間都以員工入職和離職時間為准,單位延遲辦理繳費的可能會被處以滯納金。
⑧ 想問勞動法新員工入職多長時間公司應該給交保險
從簽訂勞抄動合同之日起就襲應該繳納社保。
入職最多一個月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⑨ 新員工入職幾天,需要繳納上月社保嗎
只能不繳1個月的社保(即11月份的社保),補繳社保費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書,參保人身專份證復印件。屬憑以上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勞動關系登記後才能補繳。註:勞動合同書必須是在11月份訂立的,如果12份訂立的不能補繳。
⑩ 新員工進公司當月,公司應該給交保險嗎
一、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二、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
個人8%(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單位0.2-2%,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0.6-1%,個人不繳納。
(10)新員工上多少天要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入職當日起,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勞動者即為企業的職工,企業必須員工繳納社保費,且在員工為企業職工時間內均應繳交社保。因此,不管員工是月末入職或月初離職,當月都應為員工繳納社保。
特殊情況:員工入職月自行或前單位已經繳納社保;員工離職月員工入職下家單位時間早於社保征繳時間,且員工要求必須攜帶解合書按時入職同時下家單位為其繳納當月保險(此情形必須商定一致且只能在離職日之後發起停保和次日發起解合,避免形成工傷後社保處於停保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