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州園區2017年公積金甲類和乙類的繳費基數明細
根據蘇州園區2017年度新的社會保險(公積金)規定,甲類和乙類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是:
(1)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2)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拓展資料:
園區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蘇州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征繳工作,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公布2017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規〔2017〕1號)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於開展蘇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以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的通知》(蘇房金規〔2017〕1號)等文件精神,經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將2017結算年度園區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標准公布如下:
1、園區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000元,下限為2697元;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613元,下限為2697元。
2、園區住房公積金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000元,下限為2697元。
以上標准從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Ⅱ 蘇州園區公積金2017年繳費基數是多少
蘇州園區來2017年度新的社源會保險(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是:
(1)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2)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Ⅲ 2017年9月,蘇州工業園區工傷十級,沒買社保,簽過勞動合同,廠里能賠多少錢
勞動者發生疑似工傷或者職業病,應該要求單位出面做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勞動局申訴和做工傷認定。如果經過認定工傷,即使沒有簽勞動合同,單位也要負責。之後賠償和工傷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而且工傷情況下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沒有勞動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則單位屬於違法。而如果沒有為當事人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經過鑒定當事人屬於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
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
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Ⅳ 蘇州養老保險怎麼發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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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人均增幅6.5%以下是聘才小編收集整理的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准。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江蘇今年調整的養老金,預計本月底補發到位。
今年4月份,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根據要求,各地區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過,由於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比較復雜,多數地區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後。
截至去年年底,江蘇的企業退休職工已達640萬人,月基本養老金人均水平達2460元。他們最關心的是,今年漲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能夠發放?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有關部門已按照國家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了具體的調整方案,批准後將在全省推開實施,預計在9月底將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養老金調整後的標准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補發的養老金會盡快發放到每個退休人員的銀行卡或存摺上。需要注意的是,6.5%左右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經江蘇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江蘇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這是我省首次將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調整,人均增幅6.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超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超5.5%。新增養老金將於本月底發放到位。
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對於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傳來一個好消息:從2017年1月1號起,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調6.5%左右,這也意味著企退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中午12點,拙政園社區居民任老伯和老伴沈阿姨,正在吃午飯:紅燒雞、燉肉圓、青菜、素雞,再加一個白菜湯,葷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兩人吃得很香。今年72歲的任老伯告訴記者,10多年前退休的時候,養老金只有幾百塊錢,之後每年都會增加一點。
拙政園社區居民任老伯說:「剛退休的時候是600多元,一直從600多調到去年2800多,加了今年上調的6.5%,大概差不多3000塊。」
任老伯粗算一下,如果上調6.5%,兩人每月可以多拿幾百塊。公開資料顯示,此前11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以每年約10%的增幅上調,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的700元,提高到2017年的2200多元。專家表示,通過這些年的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工資,和事業單位最低職稱的退休工資,已經基本平衡。
本台特約評論員蘇州科技大學教授高鍾表示:「從2017年7月開始,退休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也和企業單位一樣拿退休金,這樣一來,享受退休金的人數比例量就大了,因為拿社保退休金的人數擴容了,所以這個養老金相應比例下降。」
記者了解到,目前江蘇省人社部門還沒有接到相關的具體調整文件,等接到文件將立即制定江蘇的上調方案。調整將從今年1月1號起實施,新增加的養老金將盡快補發。根據測算,江蘇企退人員月均養老金的增額為159.9元,目前,蘇州市區企退人員養老金水平,為每月2620元,高於江蘇省2460元的平均水平。
Ⅳ 單位在蘇州社保2017年基數為2802元繳費是多少個人佔多少
社保繳費比例
1、養來老保險:
①個人繳自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Ⅵ 蘇州2016-2017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蘇州市區2015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蘇州市區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5.9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1.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738元和2697元;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5178元和5036元。按規定,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5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從本月起,社保經辦機構按3月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5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Ⅶ 在蘇州交社保,但2016年11月-2017年1月斷交了,想把這幾個月的補上,目前在新區一家單位上班,如何辦理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專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屬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Ⅷ 2017蘇州5險一金
2017蘇州五險一金繳費抄比例情況如下:
1、社保中的五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2、公積金就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8%~12%。
Ⅸ 2017年蘇州社保最低基數個人部份交多少
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解讀:吳江區基數最低是2660,個人支付10.5%,單位承擔32.5% 。 不知是否能幫到你
Ⅹ 2017年蘇州公積金最新繳費基數
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6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6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6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10)蘇州園區社保繳費比例2017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1]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