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年度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怎麼填寫交是按最低基數交的
應該按實際填寫,
按實際填寫有困難的,可參照繳費基數倒推職工收入,繳費基數的確認按以下原則: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沒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沒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以當月實際工資作為繳費
❷ 社保每月的 "職工工資申報"需要填寫金額么金額每個月工資都不一樣,按實際工資填寫,還是核定的填寫
「職來工工資申報」一般是源在年初申報一次,以後沒有變化可以做「無變動」申報,增加人員後可填報。
正常單位的社會保險申報應在每月1-15日內在網上操作,如上月正常全員申報的,批處理系統會在16-25日內自動申報並且扣費。
❸ 企業員工工資高,按實際工資繳社保,申報(企業承擔部分增加,增加多少)
有些地方支持,有些地方不支持,不支持的地方只是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如果辭職不給版經濟補償金。但我權的理解辭職還是應該給的經濟補償金的,立法者的用意應該是這樣的。依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這里的「依法」應當理解為:(1)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不能不參加或只參加其中部分險種;(2)要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拖欠;(3)要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比如勞動者月工資3000元,就不能按照1600元的標准計算。所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月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對勞動者基本權利的侵害,將直接導致勞動者社會保險利益的損失,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用人單位參加了社會保險,但沒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月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視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❹ 北京市海淀區給員工上社保申報工資的時候一般申報多少呢是按照實際情況嗎需要單位證明嗎
答:是的,是按照實際工資申報。不需開證明。
但是也分情況:
城鎮人員(外地版、本地都一樣):權最低1490 最高11178
農戶:
(1)本市農民工 / 外地農民工:只能是800
(2)本市農村勞動力:如果按社保24號文上,則與本市城鎮一樣。基數可上高。如果不是按24號文上,只能是800.
外地農村勞動力:只能是800。
❺ 公司未按實際工資申報社保
不知道樓主指的公司未按實際工資申報社保是怎麼不實際,比如是按照當地最低標准回繳納,或是按照答一個不是工資但每年調整的基數繳納?
如果是按照當地最低標准繳納,那麼說明公司有這樣的渠道辦理,比如掛靠其他公司什麼的,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是按照每年調整的基數,那就更沒有問題了,因為社保就是每年調整基數的,根據上年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的。
如果公司完全沒有為你繳納社保,那倒是必須為你補繳的。
❻ 社保繳納基數國家強制規定必須按實際工資繳納嗎
社會保險是五險合一、一票征繳,用人單位只能申報一個繳費基數,也就是需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社會保險。因此,網傳所謂以前按照「最低工資」扣社保的說法不成立,職工社保費用一直是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交多交少,始終都只跟工資總額有關。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1、單位按照上年度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上報,不能低於社保部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
2、仲裁現在不受理社保費爭議。即使之情受理時,也只管單位與個人是否繳納社保費,而不裁繳費多少的問題。
3、可以咨詢下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單位這樣是否適合。
4、工資標准,發放工資是現金領取還是銀行代發。銀行卡明細應該可以證明自己的實發工資數額。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❼ 社保申報的工資和實發工資不一樣行嗎
如果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來說,是不一樣的。但是目前公司為了給員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都會選擇將員工的工資申報成最低的社保繳費基數。這是因為社保的繳費基數與工資之間有一個對比值。
如果工資標准高於最低社平工資,則按照工資標准來作為繳費基數;
如果工資標准低於最低社平工資,則按照最低社平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
例如:某地社平工資50000元/年,最低月繳費基數按照60%計算,則為50000/12*60%=2500元,因此在申報時將員工工資基數統一記為2500元。
(7)員工社保是按實際收入申報嗎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❽ 社保是按基本工資,還是實際工資算的
社保不是按基本工資,也不是按實際工資計算,而是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的。
1、按照國家規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2、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8)員工社保是按實際收入申報嗎擴展閱讀
1、社保指社會保險,也就是由政府主導的保險體制狹義上的社保是指養老、醫保、失業、工傷和生育五大類城鎮職工保險。
2、《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中,關於統一繳費基數問題規定如下:
(一)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
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
特殊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按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的有關規定核定。
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基數的核定,根據各地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有關規定核定。
(二)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為便於征繳可以以上一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目前,一些地方整合經辦資源,實行社會保險費的統一徵收和統一稽核,並將各險種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統一為單位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這種做法方便了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有利於提高稽核效率。
❾ 您好,我想問一下填寫完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員工社保基數就會按照我填的這個申報走了
是社保讓你填復寫上年月制平均工資收入申報?還是單位讓你填寫?
社保繳費中,單位繳費比例比個人繳費比例高多了!一般單位出於成本考慮,都希望將繳費基數報低點。如果能如實按員工上年實際收入申報,那就是很不錯的單位了!
另外,繳費基數還有封頂線和最低下限的規定。
希望採納。
❿ 社保增員中的申報工資是填的實際工資嗎,還是最低工資標准啊
從公司角度出發肯定是按最低工資標准做比較劃算啦,但是站在我們員工的角度,實際工資高於最低工資,那我們繳納的基數上升了,將來社保返還給我們的久多一點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