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職後公司因資金不足社保欠費未能中斷繳納,多繳納了兩個月並要求我個人承擔著兩個月全額保費這個合理么
正常來講你已經離職了,公司就無權再給你繼續繳納保險,這兩個月的保險應當是你自己全額補交
希望能幫到你
❷ 企業資金出現問題導致社保斷繳,可以補齊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因資金問題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由社回會保險費徵答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且回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❸ 個人社保帳戶資金不足扣款一個月怎樣補交
應該是個人社保代扣賬戶。資金不足不夠扣款銀行是不扣款的,差一分錢也不行,只有補足差額,銀行為防止出現該情況,一般一月內兩次扣款,一次不成還有一次。
❹ 萬億社保資金缺口如何補
《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積極穩妥推進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繼續通過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做好准備(6月28日 新華社)。
社保資金缺口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特別是近期關於延遲退休年齡、延遲領取養老金話題又將社保資金缺口問題推向一個新的熱點。有兩種態度:一種是非常悲觀的態度,認為養老金缺口非常之大,此前一份研究報告研究出到2013年我國養老金缺口竟然高達18.3萬億元之巨。另一種是較為樂觀的思想,認為養老金缺口並不是那樣駭人聽聞,近期內也無需延遲退休年齡,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完全可以補足未來養老金缺口。筆者持第二種態度。
從遠期看,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養老金缺口問題終究會暴露出來。但是,養老金缺口暴露期到現在,我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經濟基礎、經濟實力以應對。從現在起可以開始重視和逐步採取措施應對是正確的,但過於慌亂甚至危言聳聽只能是自己嚇自己,不但於事無補而且還將影響到百姓消費進而影響到經濟發展。目前,養老金的現狀是,2011年結餘1.9萬億元,各省都在為結余巨額養老金如何保值增值而想出路。眾所周知,出路之一是委託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一句話,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特別是養老金無近憂但有遠愁。遠愁的「遠」,人社部負責人的話語是指10年、15年以後的事情。
對於解決養老金缺口的「遠愁」,我們現在就應該著手,做到未雨綢繆。筆者對此持樂觀態度。多策並舉、多渠道籌集資金是解決社保資金缺口的有效措施。財政資金是補充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的關鍵。歐美國家財政資金少則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用於社會保障資金。如果我國財政資金20%用於社會保障資金,那麼,每年至少在2萬億元以上。可以說解決了社會保障資金的大頭。
應該加大國有資產充實社保資金的力度。通過完善國有股減轉持相關政策、做好國有上市公司追溯部分的國有股份劃轉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支持力度,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龐大的國有資產是解決社保資金不足的強大經濟後盾。國企包括金融企業上繳紅利充實到社保資金里是一個有效渠道。筆者初步計算,國企包括金融企業每年凈利潤在4萬億元以上,按照15%上繳紅利,就可以每年至少充實社保資金6000億元。
通過社會力量充實社保資金。開辟發行彩票公開募集社保資金,鼓勵企業公司和個人捐款籌集社保資金,以及通過舉辦一系列公益性活動籌集社保資金等。社會力量和社會活動充實社保資金的潛力非常之大。
發揮專業機構投資增值作用充實社保資金。主力軍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截至2011年底,全國社保基金管理的資產總額已經達到8688.20億元。而基金自成立以來累計投資收益額為2845.93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40%,比同期的通貨膨脹率高出6個百分點。這部分增值是解決社保資金不足的生力軍。發達國家社保資金很大一塊是通過保值增值充實和解決的。
總之,對於解決社會保障資金缺口問題從思想上應該高度重視,但也不必過於悲觀和敏感,通過多渠道籌集和運作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❺ 破產企業職工如何補交社保養老資金
直接去社會復保險費徵收機構進行制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5)企業資金不足繳納社保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退休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滿20年後,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補繳基數和費率按辦理補繳手續時的標准確定。參保人員在按規定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同時,應補繳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統籌費。
第三十一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和最高付限額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布。
❻ 公司因為資金原因未繳納上月社保,可否先給一部分員工補繳
可以申請緩交社保,各地的規定不一樣,請向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咨詢。回
可緩繳社會保答險費的困難企業是指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但恢復有望,暫時難以支付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採取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批量減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企業。
困難企業在提供有效繳費擔保後,經批准可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可達6個月,緩繳期滿後,應當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需要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應向地稅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緩繳期間,困難企業應繼續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發放工資時應依法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職工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單位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職工流動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的,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後辦理相關手續。
❼ 如果公司資金困難。沒錢交社保。那每個月要怎麼處理
一般這種情況下,單位會保證給繳上醫療,因為這個涉及的員工隨時的醫療費用報銷。養老會欠著,等哪個員工要退休,專門給這一個員工把錢補上讓他退休。
❽ 我剛剛注冊一公司,因公司資金不足可不可以暫時不買社保,
不可以,社保是必抄須繳納的。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❾ 我國勞動法如何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資金的
《勞動法》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第七十六條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9)企業資金不足繳納社保金擴展閱讀:
其他相關規定《社會保險法》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❿ 企業資金困難,社保繳費延遲繳納是否允許
允許也得允許不允許也得允許,無需辦理手續,但無論到任何時候都必須得補繳,而且還得繳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