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資總額中的社保包括企業承擔部分嗎
工資裡面不可以包括保險等社會福利。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版第四條規定:「工資權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在這六部分中並未包括福利。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 「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不屬於工資范圍。
② 公司承擔的社保算到個人工資裡面嗎
不正常,單位違法。公司繳納的社保與你的工資沒有任何關系,不能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如果算到你的應發工資中,那麼你的應納稅所得額就高了,你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高了,相當於降低了你的工資。
③ 社保分個人與企業部分
按工資計提分錄一樣,分員工部門計提入賬。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目前,我國基本社保採取比例保險費制。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其中,企業與個人按費率等比分擔制分擔。
財務處理中,個人部分直接從應付職工工資中扣除,企業負擔部分需計入產品成本、期間損益。
完整賬務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一、計提工資及企業負擔的社保費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的應付工資和社保費)
借:製造費用(生產車間的應付工資和社保費)
借:管理費用(廠部員工的應付工資和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工資總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負擔部分)
二、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的社保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三、全額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加上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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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 能算員工收入中嗎
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一條 下列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4)工資包括企業負擔社保部分擴展閱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⑤ 請問 應付職工薪酬中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是不能進費用 但是為什麼計提工資時都計入了
個人承擔部分和企業承擔部分區別就在於:個人承擔的部分是從應得的工資中扣除的,而企業承擔部門要計入管理費用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工資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發放部分)
(3)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A:先提企業負擔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B:繳納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5)工資包括企業負擔社保部分擴展閱讀: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⑥ 社保費用個人部分也由公司負擔,會計分錄該如何做呢
繳社保工資與實際工資沒有沖突的,代繳社保部分+1000也未夠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沒有影響。
代繳部分可作為職工福利計入員工工資;可以由公司來負擔,由於你的工資不是很高,可以把公司幫個人負擔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具體做賬如下:
1、計提員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2、銀行扣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6)工資包括企業負擔社保部分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⑦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部分所承擔的稅費是否應該從工資中扣除
不應該扣除。
養老保險單位繳基數的20%,個人繳基數的8%,醫保單位交基數的10%,個人繳基數的2%加大病統籌3元。個人所得稅是扣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後還超過3500才繳稅。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7)工資包括企業負擔社保部分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為職工承擔個人應負擔部分的法定保險金,如果已並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時允許扣除;如果沒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不再扣除。
⑧ 應付工資里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嗎,還是只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及個人所得稅
應付工資里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嗎,還是只包括回個人承擔的社保及答個人所得稅?----應付工資里只應包括公司承擔的社保,而不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具體分錄為: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收)款--社保 (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等----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收)款--社保 (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⑨ 公司承擔社保部分如何在工資表裡面體現
不能扣來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自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你單位負擔的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不屬於你單位應承擔的正常費用支出,不符合稅收政策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
個人所得稅: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單位為職工承擔個人應負擔部分的法定保險金,如果已並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時允許扣除;如果沒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不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