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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不為員工交社保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2021-01-24 01:23:27

❶ 個體戶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個體經營企業,聘用員工時,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否則就違返了勞動法規定。

❷ 個體工商戶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處理

個體工復商戶要想給員工繳納社制保,首先需要先開戶:
一、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開戶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市該區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申請參保時從事個體經營且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含外地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補繳歷年的,還應提供其最早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者《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對不能提供的應提供以下原始資料其中之一,作為依據:
①.工商行政部門收取個體登記費(開業、變更)、行管費的發票;
②.個體協會收取會費的發票;
③.個體協會會員證;
④.原始的完稅憑證;
⑤.工商注冊登記資料;
⑥.繳納工商注冊登記費的發票等。
二、開戶後給員工繳納保險流程:
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位公章到勞動局就業窗口辦理就業開戶(一般是填寫一個申請表),通過後還是帶著以上東西到勞動局社保窗口辦理保險開戶,就可以繳納保險了。
一般流程是:給員工辦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業窗口),然後辦理保險繳納(保險窗口),每月給勞動局交去相應的保險費就可以。

❸ 個體工商戶自己不買社保可以給員工買嗎

可以,《社會保險法》規定個體戶是可以交社保的,且只交養老保險回、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答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❹ 個體工商戶必須要為工人交社保嗎

個體工商戶是必須給員工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因為個體工商戶請員工,那麼個體戶就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勞動關系。

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個體工商戶屬於用人單位,應該為僱工繳納社保。

(4)個體不為員工交社保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未按時補繳社保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根據查詢結果做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按照規定,限定時間內單位未補繳社保費將被查賬,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可最高罰款3倍。

臨時用工都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員工在入職之前一定要記得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簽訂要保留工資條、工作證等證據,發生糾紛後職工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

❺ 個體工商戶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處理

根據《社來會保險費征繳暫自行條例》規定,新成立的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後,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❻ 個體工商戶必須給員工交社保嗎

綜合社保繳費比例具體是多少
嚴格來講,必須購買五險一金,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公積金。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另外,不同城市的繳納標准也不一樣,具體你可以到社保部門咨詢一下。

❼ 個體工商戶必須給員工交保險嗎

個體工商戶是必須給員工交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因為個體工商戶請員工,那麼個體戶就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勞動關系。

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個體工商戶屬於用人單位,應該為僱工繳納社保。

(7)個體不為員工交社保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拒交社保的後果

1、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根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❽ 個體戶怎樣給員工交社保

、個體工商戶社保辦理程序同企業辦理流程基本相同。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
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
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2、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後,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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