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已申報社保繳費數額,但是未繳費欠繳該怎麼辦
首先該企業是否會被國家收購接管(你們買斷工齡)、或其他企業接管。版
如果是一,那麼當地經貿權局,會為你們核算工齡買斷,然後用買斷的錢按單位性質補繳拖欠養老保險,之後你們就轉為個體自己繳費了。
如果是二,該接收企業會為你們補繳養老保險。
以上都不是的話,到當地社保部門咨詢。因為各地政策不一樣,我也只能依據我們這里情況提供參考。
⑵ 社保繳費企業部分沒給交費怎麼辦
單位是沒給繳費,只有個人部分繳了,可以到社保局去咨詢,。
⑶ 單位未繳納社保怎麼辦
單位未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或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⑷ 單位扣了社保但是參保沒有繳費怎麼辦
單位已經按照繳納保險的人員扣除了相應的保險費用,但是並沒有去社保局版繳納費用,需要看屬於以下權哪種情況:
企業下月仍按時繳費。可由人事部門辦理工資申報時將上月未扣除的費用一並申報,即申報2個月的保險費用。
企業今後不再繳納費用。需要在員工工資中將企業已經扣除的保險費用返還,下發至員工工資。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⑸ 社保有一個月沒繳費怎麼辦
這里說的「工作不足一個月」是指兩種情況:一是在某一單位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離開了;二是指用人單位新招人員從上崗工作之日起到第一個繳費周期(月)到來之前的不足一個月的工作時間。這兩種情況下繳納社會保險費嗎?習慣性的說法是當然要繳了。理由是社會保險費從工作之日起繳納,一是政策的規定,二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要求,三是職工個人的願望,四是企業多年來就是這么繳的。這難道還有什麼疑問嗎?然而事情就怕較真兒。當工作不滿一個月的勞動者真的要求用人單位為他繳納不足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時,單位犯難了;當用人單位真的要從職工上班的某一天開始為其繳費時,社保機構含糊了。不是單位不願交,也不是社保機構不給辦,根本的原因是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決定了社會保險費可以按月徵收,而不能論天收繳。也許你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但你肯定沒有見到過這樣的政策規定。從已經出台的政策看,上至國家法律,下至地方政策,關於繳費規定的表述的無非是兩類:一是「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企業招用職工後,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為例。養老基金是社保機構委託銀行按月托收,基金到位後社保機構按月為繳費單位的職工記入個人賬戶。這種按月托收、按月記賬制度實際上排除了不足一個月繳費的可能性。通常所說的「從工作之日起開始繳費」所要表述的政策精神是從上班的這一天開始,你就有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因此無論從法規政策還是從操作規定看,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是必須的,有工作就應有繳費,這是沒錯的,這是政策的一般性規定。但繳費的實現是要受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周期和記賬原則制約的,它不是想繳多少就繳多少,要繳幾天就繳幾天的,這也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執行政策的具體要求。那以前這種情況為什麼就可以繳費呢?顯然這是對社會保險繳費業務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實際情況是,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可能也從沒有出現過不足一個月的繳費情況。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某人到一個單位工作的起始時間是不確定的,它可以正好是某月的頭一天,領的是滿月工資,這樣當月繳費於職工個人、於用人單位、於社保部門都不是問題。但畢竟更多的是工作的起始時間是在一個月當中的某一天。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這種情況的人,其保險費是當月繳還是次月繳,這是一個雙方協商的事兒,政策並沒有硬性的規定,社保機構所能要求的是整月繳費就行。一般來說,大氣點的或是對你的到來求之不得的用人單位,只要你提出從工作之日起繳費,它會補足額度從當月為你繳費,花不了幾個錢的事兒。如果用人單位一定要從次月開始為你繳費,當事人真的不必為幾天或十幾天沒有繳費的工作日耿耿於懷,一來這並不違背政策,二來它對你保險待遇的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記。一旦你真的因此與單位發生糾紛,單位說我們到是想從你上班之日起為你繳費,可社保部門只能按月收繳,個人賬戶也只能按月記載,這也是規定,是怪不得我的。那他說的沒錯。因此,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溝通、協調才是解決這類問題最佳的渠道和最理智的方式,政策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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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社保未交費,怎麼辦
可以選擇補交。
根據《關於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參保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男:60周歲內,女:50周歲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以申請補繳。
以下幾種情況不允許補繳: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
2、被判刑勞教或收監執行期間;
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5、國家及我市規定的不允許補繳的其他情形。
根據您自己的檔案情況及補繳時間段是否在補繳范圍內,攜帶以下材料盡快到職介中心保險補繳手續。
1、檔案關系在職介中心存檔的城鎮人員,由本人攜帶存檔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人才或職介中心申請補繳。
2、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填寫《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及《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申報辦理補繳手續,並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⑶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⑷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3、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規定在其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存檔、繳納保險手續、保險正常扣款後,由本人攜帶存檔卡、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職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請補繳。
4、檔案在北京市職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雙高人才、街道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朝陽區城鎮戶口人員,由檔案所在地開具檔案審閱證明、由本人攜帶存檔卡、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職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請補繳。
5、如需查詢繳納保險情況,可在網上進行查詢。
登錄網站後,在網站首頁右下方進入「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參保人初次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查詢系統時,需要錄入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醫療保險手冊號、四險電腦序列號碼;確定新號碼;以後登錄只錄入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即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