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54年出生交社保15年到2020年養老金每月可拿多少
退休工資的計算需要結合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以及當地上一年度人均工資水平才能計算出來
Ⅱ 我是一名男工人,1954年出生,什麼時候可以退休
60歲就可以拉 如果有病就可以申請 就可以早點退的
Ⅲ 1954年出生什麼時候領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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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領取養老金。
1954年出生到2014年,年齡為60,繳納社保最低年齡16歲,60減16為44歲,44歲未到達退休年齡,不能領取養老金。
一、社保參保必須滿足勞動法等關於用工的年齡要求:
1、最低限:作為未滿16周歲的童工,自然不能參加社保,作為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崗位應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相關規定),是可以參保的。
2、最高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者不能參加職工社保。
二、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Ⅳ 我是1954年2月生,退休年齡已經超過一年了,並且已享有農村社保了。之前在外打工繳的保險一直沒轉移
你已經辦理退休了,之前的社保有沒在退休之前轉移到一起,現在只能把那部分社保退出來。沒有別的解決辦法。
Ⅳ 1954年生的員工,因病離職未簽合同未交社保,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醫療費和營養費嗎
1.其實你的說法不爭取,無論公司繳納社保後,員工能不能退休,都不成為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理由。即使到退休年齡,員工仍未繳滿規定的年限,他可以一次性補繳。那麼如果公司替他繳納了該繳納的,他需要補繳的年份就少很多了。
2.法律途徑:
(1)未簽合同,從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的工資要發放雙倍;
(2)補繳社保;
(3)該員工雖然是主動辭職,但由於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46條,可以要求按照工齡得到補償。按一年一個月的工資補償,未滿一年已滿6個月的也算一個月工資,未滿6個月的算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員工還可以要求支付醫保規定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5)也可申請說因工作原因導致的職業病,要求得到營養津貼。
(6)員工還可以要求和你們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繼續履行。因為你們超過1年沒有和他訂立合同,在滿一年後,你們就訂立了無固定限期的合同,而員工57歲,離退休只有3年,你們是不可以解僱他的。
3.私下協商,如果員工同意較好。因為員工如果到社保舉報,除了賠付員工的補償金之外,公司還可能面臨罰款。
Ⅵ 本人1954年5月6日出生,隨知青上調至城鎮,沒有參加社保,現在可以參加社保嗎
那你現在已經57歲了,如果是男士你是可以繳納的(女的話已經過年齡不能專交了)。但是你還有屬3年就到達退休年齡了按照保險規定,養老保險最低需要繳納15年才能按月享受退休金。所以你參加社保已經沒有意義了。
附:如有疑問您可以追問,我在的話會及時回答你的。還有感覺滿意請採納,您的支持就是我的動力
Ⅶ 1954年1月27日出生的多會能領社會養老金了
是男性如果參加了社會勞動保險,按你的出生年月日你已經退休一年多了,你現在問這個問版題什麼意思?
難不權成你沒有參加社會勞動保障,沒有繳費也在問領養老金的問題?如果是你就是太貪心了,該花錢買保障的時候不花錢,老了想領錢了,如果這樣能行,那些花錢買社保的人不都是些不可救葯的傻子嗎。
Ⅷ 1954年9月16日出生的人多會能領社會養老保險
首先養老保險需要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退休年齡:男性參回保人員答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性參保人員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工人為50周歲。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為55周歲:(企業社保需要繳納10年,可以在50-55之間任意選擇退休年齡)。
Ⅸ 1954年出生企業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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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建議對該員工私了比較好,給付適當的專補屬償也是應該的,
如再有年齡比較大的員工,可以適當的選擇商業保險進行補充,對公司對員工都有好處
出現問題了可以由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承擔